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监事
法律主观:
1、出资人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一人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法人出资设立,还可以由国家出资设立。 2、主体资格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是企业法人,在公司成立时取得法人资格。 3、责任承担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 债务承担 无限责任;一人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即负有限责任。 4、注册资本要求不同 对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并无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按照最新修订,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的注册资本没有最低限额,股东也无需一次足额缴纳 公司章程 规定的出资额。设立的法律依据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 个人独资企业法 设立;一人公司则须依照 公司法 设立。 综上所述,个人自己成立公司,这种独资公司有注册资本要求,在 营业执照 上面会明确记载数额,最低是五万。在这样的公司里面,自然人用自己的全部出资履行债务承担,一旦因为 债务纠纷 被起诉,注册资本就是最大可以冻结的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