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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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小律
2023-02-23 ·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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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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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假药指的是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一致的药品、非药品,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按假药论处的情形包括: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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