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崇左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崇左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陆维森等1344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 2015年7月9、10日。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采取现场资格验证方式,由各资格审查单位通知(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资格复审通过的,招录机关出具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崇左市城区内有关学校,全市共设4个公务员面试考点。
第1考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崇左市城南区丽川路102号,龙州小区对面)。参加面试的考生为:全市党群系统、法检系统职位入围面试的考生。
第2考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崇左市城南区佛子路)。参加面试的考生为:大新县、天等县职位(党群系统除外)入围面试的考生。
第3考点:广西崇左东盟国际职业教育学院(崇左市城南区佛子路37号)。参加面试的考生为:市直单位、扶绥县、龙州县(党群系统除外)入围面试的考生。
第4考点:崇左市高级中学(崇左市江州区太平路106号)。参加面试的考生为:江州区、宁明县、凭祥市(党群系统除外)入围面试的考生。
考生具体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式。
二、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
三、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可按参加面试并合格的实有人数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后两天内进行,具体时间及集中地点现场资格审核时另行告知。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7月11日上午0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
(六)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五、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崇左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联系电话:
中共崇左市委员会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771-7969076;
崇左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考核奖励科0771-7968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