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在职博士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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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在职博士的条件如下数敏:
1、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4、有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所在单位应给予支持。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资格审查:
1、申请人必须为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汪昌学力的人员
2、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3、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当在学位授困毕扒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材料。
学位授予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已确定具有申请资格的申请人,按本规定第十条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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