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实行多少年义务教育制度
台湾地区实行12年义务教育制度。
1、台湾是称作国民教育,2014年,台湾开始规划将9义务教育延长至12年,以实现12年义务教育。
2、1970年,台湾召开第二次教育大会,制订了新阶段的教育纲领及实施“科学教育”的革新方案,组织人郑氏力编写在中小学实施“科学教育”的实验教材。
3、台湾当局甚至把加强中小学教育当成“百年大计”和发展经济的最大投资,采取强化义务教育的许多具体方案。
4、1979年和1982年,台湾先后制订了《国民教育法》和《国民教育法施行细则》,规定6到15岁的儿童强制入学;后又相继制订《强迫入学条例》、《国民小学课程标准》及樱森《改进国民教育六年计划》等,将国民教育法制化、具体化。
国名教育简介:
1、国民教育,又称九年国民教育,也即九年义务教育,属普及义务教育,教育期限包括小学6年,初中3年,分别称为国民小学与国民中学,共计9年。
2、基本上是以提高人口素质为宗旨,即对6到15岁的儿童与少年进行义务教育。1962年,台湾首次召开教育大会,针对当时的学制与教育问题,研究配合经济建设的教育方案和规划。
3、60年代末期始,台湾当局开始推动九年义务教育,率先在金门地区试点。1968年8月起,正式实施九年国民教育制度,全面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小学毕业生一律免试脊丛亩进入中学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