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作用:
(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公务员分类、录用、登记、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惩、培训、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省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方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三)实施完善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全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