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有担当职业、尊重学生、精准评价、着眼全局等。
中小学教师是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专业人员,是学生的榜样和引路人,他们的言行举止直接影响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成长。
因此,为了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各地教育局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方面都有着明确的规范和指导。
1、担当职业:值得信任的教师应当具备良好的教学水平、甘于奉献的精神、爱护孩子的心灵和身体、关心家长的愿望和需求、尊重校园文化的精神和情感、热爱劳动并持续不断地寻求进步的意识和动力等方面的品质。
2、尊重学生:不歧视、不虐待、不侮辱学生,要以身作则,做学生良好的榜样,提倡平等、公正的态度对待学生,认真对待学生的留言、问题或建议,及时予以教导和处理。同时,在日常教育管理中,遵守保护学生隐私的原则,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
3、精准评价:应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兴趣爱好、文化背景、性格特征等多方面因素,采取多种教育教学手段和方法,对学生进行多元化、公正、准确、恰当的评价,避免以某个维度为重点或代表来衡量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成绩。
4、着眼全局: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领导管理和安排,与学校、其他教师和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维护校园稳定和秩序,进一步加强对校外社会的沟通和协调等方面。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在于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教育学生。普遍认为,只有具备了以上基本要素,才能够成为一名道德、学识、品行俱佳的中小学教师,为社会和未来的人才培养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