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帐款周转率计算公式为
应收帐款周转率计算公式有理论和运用之分。
1、理论公式。
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净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x100%=(当期销售净收入-当期现销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x100%。
2、运用公式。
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销售净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两者的区别仅在于销售收入是否包括现销收入。可以把现销业务理解为赊销的同时收回货款,这样,销售收入包括现销收入的运用公式,同样符合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的含义。
一般情况下,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越好,周转率高,表明收账迅速,账龄较短;资产流动性强,短期偿债能力强;可以减少坏账损失等。
应收帐款周转率缺陷:
1、分子的缺陷。
应收账款周转率反映的是本年度应收账款转为现金的次数,那么上述公式中的分子应该是本年应收账款不断收回现金所形成的周转额,而把主营业务收入净额作为分子有失偏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既包括赊销额也包括现销额,实质上现销额与应收账款毫不相干。
因此,为方便取数,把整个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列为分子未尝不可。但关键是主营业务收入净额也仅仅是一年的经营成果,而一般很难在同一年全部收回现金。
2、分母的缺陷。
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分母是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即(上期数+本期数)÷2,这里同样存在着一种假设,计算结果实际意义不大。如某企业上年底应收账款100万元,至本期应收账款余额仍为100万元,假设第一应收账款根本就没有发生额,这是很有可能的。
第二应收账款发生多次周转,恰好于年初数相同;如第一种假设成立的话,应收账款作为分母计算的结果就根本没有意义,所以采用上期数+本期数÷2的计算方式是不严谨的。
2024-05-27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