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事业单位本年盈余分配科目的余额应转入
年末,单位将“本年盈余分配”科目的余额转入“累计盈余”科目时,借记或贷记“本年盈余分配”科目,贷记或借记“累计盈余”科目。本年盈余分配属于净资产类科目。本年盈余分配核算单位本年度盈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本科目期末没有余额。年末,单位应当将“本期盈余”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或贷记“本期盈余”科目,贷记或借记“本年盈余分配”科目。根据有关规定从本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专用基金的,借记“本年盈余分配”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然后,将“本年盈余分配”科目余额转人“累计盈余”科目。
期末,将各类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 “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 贷记本科目;将各类费用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科目, 贷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所得 税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 用”、“其他费用”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结转后,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盈余分配”科目,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本年盈余分配”科目。
本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单位自年初至当期期末累计 实现的盈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单位自年初至当期期末累计发生的 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