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安全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食品安全工作基本原则是:
1、确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原则。
2、明确安全生产体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
3、遵守三同时、五同时、三不放过规定。
4、遵守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保健食品管理等非技术性管理规定。
5、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公建,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包括:
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体现《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以保护公众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涵盖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要求。
2、坚持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科学性原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以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风险的因素为重点,科学合理设置标准内容,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3、坚持立足国情与借鉴国际标准相结合的原则。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符合我国国情和食品产业发展实际,兼顾行业现实和监管实际需要,适应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同时要积极借鉴相关国际标准和管理经验,注重标准的操作性。
4、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
完善标准管理制度,注重在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拓宽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方式,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