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的投资收益是怎样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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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金融资产,比如从二级市场购入的基金、债券等,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如何确认其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的投资收益确认方法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出售时的公允价值-初始入账金额-+公允价值变动余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实就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首先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是要记到“投资收益”的借方;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贷方;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该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收益是什么意思?
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的收入(所发生的损失为负数),如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以及与其他单位联营所分得的利润等。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1.初始计量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后续计量
(1)反映公允价值的变动
升值: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贬值: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2)持有期间
借: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3.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可借可贷)
投资收益(可借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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