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到净残值就停止折旧吗
法律主观:
企业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企业在其存续期间会使用各种经营方式以求更多的利润以及更长的生命期。一、固定资产折旧是什么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固定资产而使其损耗导致价值减少仅余一定残值,其原值与残值之差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是固定资产折旧。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在所考察的时期中,资本所消耗掉的价值的货币估计值。在国民收入账户中也称为资本消耗补偿。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2、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3、注意再计提固定资产这就是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注意折旧期间跨年度时年折旧额的确定。三、净残值调整后折旧计提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净残值的预计由于仅仅是估计,因而带有很大的不准确性,有时偏离度还会很大。根据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调整。修正后采用的会计估计比修正前更合理,更能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企业应当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净残值,按未来适用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