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监管的基本原则
法律主观:
保税货物之所以会保税是因为这些货物最终不会进入国内的消费市场,反而这些货物进入我国生产领域经过加工、储存和装配可以有效地拉动国内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可以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诸多积极的影响。但入境不纳税又会产生一些逃税漏税的风险,因此海关在批准货物保税时会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经营原则。入境加工、储存、装配保税货物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经营,具备我国法律规定的经营资格。,2、复运出境原则。保税货物入境时,货主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货物报关单》和《保税仓登记证书》,货物复运出境时,货主向海关提交《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口时有海关盖章的《进口货物报关单》。,3、暂免纳税原则。根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保税货物只是暂时免税,而不是完全免税,最终是否免税要看货物最终确定的销售渠道流向国内还是国外。,我国海关监管保税货物的制度主要由三个方面构成,分别是对加工贸易货物的监管、对保税仓库及其所存货物的监管和对保税工厂的监管。保税货物经海关核准转为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时,由货主或其代理人向海关递交进口货物许可证,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并缴纳关税和增值税后,由海关签印放行,对原《进口货物报关单》进行注销。,保税货物通关的基本程序主要是先对对外签约的合同进行登记备案,之后,货主需要持有该批货物的登记手册向入境地的海关办理进口手续。在对货物加工、装配完毕后携带登记手册到海关办理复运出境手续,向合同备案的海关办理核销手续。核销手续办完后,保税货物的通关程序便终结了。,海关批准货物保税主要遵循合法经营原则、复运出境原则和暂免关税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