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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大家好,我叫王晓,现在在高密市开发区埠口小学五年级学习。
我有一张圆圆的脸,一双乌黑的眼睛,短头发。我今年12岁了,不小了吧?却总也脱不掉那满脸的稚气。
我的爱好就是爱看书。说起看书,我还有一段小故事呢!那天,我看见我的一个同学买了一本《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我已经向往了许久,可是爸爸始终没有答应我的要求。我的自尊心很强,从小到大几乎没有央求过别人,这次,我硬着头皮,只好向他去借。谁知,他说可以是可以,可得拿动物图书跟与交换,我只好把书给他,向他要了那本《苦儿流浪记》。
我的缺点就是爱掉“金豆豆”。咳,你可别笑,这也是我的爱好哩!养的宠物死了,哭!受同学欺负,哭!考试不好,哭!看书看到感人处,鼻子一酸,又落下两排“大珍珠”。不过,我丝毫不觉得难为情,古人云:“当笑则笑,当哭则哭,无须掩饰。”
要说我不爱的,就数运动了。体育成绩自然不好了。三年级时,垒球扔个四五米顶天了,成绩还没过70分。不过,这个缺点,以后我要改。
我这个人,不仅爱哭爱笑,爱读书爱剪纸,还爱交朋友。你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吗?
2)朋友,认识我吗?下面,我向各位做一下自我介绍。
我叫陈文强,现在在高密市开发区埠口小学五年级学习,今年11岁。我家里有4口人,有爸爸、妈妈、姐姐和我。我的外表嘛,说不上是英俊,但也不算丑。圆圆的脸蛋上,嵌着一双浓眉大眼,两只耳朵长在两旁,一个小嘴镶嵌在脸蛋中央,一个小嘴长在鼻子下面。我每天都是一个笑脸,即使有烦恼我也不会说出来。
我有个乐天助人的特点。记得有一次,我们中午放学,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看见一个老奶奶身上背着很多东西,走不动了。我马上跑过去,问了一下情况。原来今天老奶奶去走亲家,由于亲家给的礼物太多,老奶奶累得走不动了。于是我对她说:“老奶奶,我帮助你把东西背回家吧!”老奶奶高兴地回答说:“好,好。谢谢你,小朋友。”我一边背着东西一边搀扶着老奶奶。不一会儿,就到了老奶奶家。我把东西放到老奶奶的屋子里,老奶奶直夸我是一个好孩子。我听了,心里甜蜜蜜的。
我也有一个爱好,爱看书。记得有一天上午,妈妈叫我剥蚕豆,我答应了。我一边剥蚕豆一边看书,妈妈看见了,哈哈大笑。我疑惑不解地说:“妈妈,你笑什么?”妈妈回答说:“你自已看一看吧!”我连忙低下头一看,我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原来我把豆壳和豆肉混在一起了。当然,这是我的一个缺点。以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全神贯注。
我呀,有时候也很马虎。比如在数学这一方面,举个例子说明:125×30=3750。用简便的方法就是125×3=375。我先这样算出结果,直接把“375”当成了得数,把积缩小了10倍。有时候,我还会把加法算成乘法,把乘法算成加法呢!
我写完了作业,根本就不检查,才造成了许多错误。如果我检查了,有时候还会照着原来的抄写一遍。当然是为了节省脑子嘛。我决定,以后要认真检查作业,保证没有错误才行。
我这个人爱看电视,所以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看电视身上了。有时候,我吃饭也要看着电视,看书也看着电视。一开始,我以为是一举两得,两全其美,可是接下来一考虑,还是一件事情也没有做好。爸爸因此还给我订了一条规则:如果五年级上学期考考不到满分,不准看电视。我想:我以后要少看电视,把精力要用在学习上。
我有许多优点,也有许多缺点。我以后要改正这些缺点,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我要改变自我,做一个新的我。
你们现在认识我了吧?喜欢我吗?
自我介绍
我叫**,今年十三岁,刚上初二。
我个子中等,1,66,再班里排第十个,长脸短鼻子,手大脚也大,一双眼睛不大也不小,眼珠子特别有神,一张大嘴巴特别能说,只要一说起来,说上一个小时也没问题,个子不高不矮,身体不胖不瘦。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帅的。
我在北京市**中上学,我们的校服不好看,全是兰色,所以特别好认,一看就是中学生。
我的优点就是爱动,每天早上我都到外面锻炼,跑跑步,玩玩单杠等,
所以,我在学校的体育特别好,我的学习也是不可质疑的,数学考试从来没下过90分,我的英语也不错。所以,我的脸上总是洋溢者喜悦的表情。
我的缺点就是不会打篮球,也不知到是怎么一回事,就是不喜欢,而且,
我上课还总走神,不注意听讲。所以,老师叫我后,我还满有信心的站起来,百分之八十都是对的,害的老师又气又笑。
这就是我,只要一见到我,我总是笑,我会热情的和你打招呼,来吧!
点评:
这篇自我介绍虽然和简历有所不同,但是,确实看起来像简历的一样的东西了,没有必要面面俱到,一板一眼,让人觉得很古板,缺少文学的特点。在这个自我介绍中,存在问题就是,把“我”的优点,“我”的缺点一条条的罗列出来,明确是明确了,但是,文学性却失去了,因此,应该学会用一种文学的方法描写自己,在某一个自己最得意的特点上,下大功夫描写自己,当然,也不要企图掩盖自己的不足,所谓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只有通过你的自我介绍,看到一个立体的生动的磊落的你,这才说明你的自我介绍或者说自画像是成功的。
李玲自传
小女孩一位,现年十三岁,并非大家闺秀,其貌不扬, 生于广西柳州市。祖籍浙江(为金庸之老乡),却从未涉足此地。四岁上,随父进京,进入地科院幼儿园。人生地不熟,受小朋友之欺侮,常含泪缩于墙角,渐将爱动爱闹之习改掉,胆小慎微,直至现今。记得当时住于一小院,母亲教之读幼儿书报,增长见闻,并习钢琴,后受益匪浅。
六岁半入小学,低年级时甚欢乐。班主任姓粱,极慈祥,伙伴亲密如一家。可惜好景不长,三年级插班时并入二班,亦搬家至先住地。此班同学待人冷漠,妒性强,不以诚心相对;搬家后住处离小学甚远,与同学不能互通有无,更增隔膜。在此班中度日如年,几欲转学而不得,只得整日学习,以慰无聊。常受老师表扬,实不知乃出于无奈。
毕业后,考入北京八中。此地环境优美,令人心怡。同学大都多才,且全班关系和谐。老师深得学生之心。平日同学高谈阔论(吾班谓之“扯”),我时常混于其中,其乐融融。吾不爱体育,便去打电脑看小说。生活充实学业得志,不亦乐乎!现升入初二,今后之事,还未得知。
吾从小到大爱好甚多,却无一成为特长。琴棋书画,只略知其一。小学时得过些奖:在市英语科技竞赛中,一、二、三等奖各获过一次,在新加坡数学竞赛中获过三等奖,钢琴过了九级。中学后便无一所获。目前无大志,只把心胸豁达作为最高追求,喜爱金庸先生之《笑傲江湖》,及李白、辛弃疾之诗词。愿今后不负自己及家长之望,小事开心、大事顺利、少出差错,足矣。
点评:
这篇自传语言十分简练,文中的小作者以时间为顺序,重点叙述了小作者三个时期的不同情况,即在幼儿时期、小学时期和中学时期的情况,而且简要地叙述了小作者自己的性格、爱好、特长以及取得的成绩。可谓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这篇自传的语言不仅简练,而且诙谐、生动。在充满朝气的文字中,一个多才多艺而又谦虚谨慎;一个健康向上而又诙谐活泼的“阳光女孩”脱颖而出,亭亭玉立于读者面前,煞是惹人喜爱。这篇自传中诙谐、幽默的语言有模仿《老舍自传》语言特点痕迹,但是,在初学的时候,这种模仿借鉴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是值得提倡的。
我这个人呀
我这个人呀!
小时候,妈妈常埋怨我:“你这个调皮鬼呀!”长大了,我常自嘲:“我这个人呀,就这样了。”什么样?用同学们的话来归纳:“你这个人呀,真是个怪人!”
有时候,我希望自己能快点长大,做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让周围的人全都惊诧不已。可有时候,又希望自己永远也别长大,做父母身边的小公主。
有一次,我和同学一起上街,看见一个小贩在欺侮一个外地人,我便梗着脖子去和小贩吵,那外地人乘机走了,我却白挨了一顿骂。同学拉走我说:“你这个怪人呀,管这闲事干嘛厂过后想想,自己也叹口气,我这个人呀!
老师讲课时突然打个饱嗝,别的同学都没有声音,我却笑出了声,被老师狠瞪了一眼。为什么别的同学能不笑,我却忍不住呢?我这个人呀!
学校组织同学看电影(战争,让女人走开>,当看到影片中营长妻子和副连长妻子等人听说部队将要开拔后杀猪的场面,我哭了。周围正说笑着的同学都惊诧地看着我。我想忍住,却怎么也忍不住。别人不笑的时候,我笑了;别人不哭的时候,我又哭了。我就是这么个怪人。有人说应学会控制感情,可我学不会,我只能任感情的小溪自由地流淌。
夜里,对着窗外的夜空,看着柠檬一样的月亮,我想得很多。也许在周围人眼里我是个难以理解的怪人,但我认为这种“怪”是实在的、可爱的。我就是我,为什么要想方设法去改变,去隐藏呢?也许我永远也改变不了,可我并不觉得遗憾,尽管我会自嘲:我这个人呀!这就是我。
点评:
这篇自我介绍和前面的一篇自传不同,没有完全按照时间的顺序来写自己的生活经历。而是属于以事件为主来写人的类型。通过两三件事情的叙述,把自己的“怪”的特点突出出来了,而且,在结构设计上,以“我这个人呀”这个题目中的一句话作为线索,充满了自嘲的精神,在自嘲中又有一种自我的得意与欣赏。可以说,这是一篇很不错的自我介绍。
我叫张亮,今年12岁,在江苏省高邮市北海小学五(1)班读书。我个子不高,长得也不胖,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弯弯的眉毛下,镶嵌着一双大眼睛。
我喜欢音乐,特别喜欢拉二胡。只要有我认识的曲子,都会拉。大人们夸我还真有点音乐细胞呢。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我的优点是在家里认真预习、复习功课。每次老师布置的作业我都认真完成。数学还用草稿纸再重新验算一遍呢。因此,我的成绩还行。
我的缺点是上课不敢大胆发言,考试时不仔细。就拿语文第二单元考试来说吧,我有些会写的词都写错了,作文还写走了题呢。所以那次考得实在不理想。我已经在努力改掉这些缺点了,争取做个更好的学生。
我特别喜欢和别人打赌。输了,嘟着嘴巴就走。要是赢了,笑得眼睛变成了一条细缝。有一次,我和同学打赌,这位同学说身上有200元钱,我想 :“谁会有这么多钱呀,分时是吹牛”。就让他把钱掏出来看看。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对我说:“我是骗你的”。这时,我笑着高呼:“我赢了!我赢了!”
哈哈!这就是我。听了介绍你该对我有些了解了吧
我是个20岁的男孩,为什么叫男孩呢。因为我的心还是很幼小的。
我是个快就要成年的男人,为什么叫男人呢。因为我有男人所有的东西。
哈哈。其实我自己也不是很了解自己的啦,我外表看上去永远是快乐的,内心却未必。我为很多是担心,操心,劳心,费心,甚至死心!
我觉得一个人有了痛苦才能体会快乐的存在,只有曾经的痛苦,才有如今的快乐。
人的一生可以分几个阶段吧:幼年,童年,少年,青年,成年,中年,老年。我正处于的是青年,是个少年与成年的桥梁。我回忆少年,因为少年给我带来的无比的快乐;我向往成年,因为成年了就能做许多自己愿意做的事,不在受任何人的阻止和约束。
人总要学着慢慢长大,我觉得我经历的也蛮多的了。。。
有很多人老问我为什么不要GF,其实呢我也想找个的,只是呢,觉得又没什么意思,找了只能和一个人好,不找还可以很很多人好呢,何必为了一棵树而放弃了整篇森林呢,你说呢?我比较喜欢的是朋友以上,恋人未满的关系。还有哦,我这人呢蛮相信缘分的,觉得如果有缘就一定能走到一起,我也正从系在我脚上的红线的一头觅到另一头!!
巧的很,我在高二的时候认了个妹妹,虽然她不是很懂事,但我还是蛮珍惜的。人的一生能找到几个朋友呢,跟何况是妹妹呢,你说呢?
说了这么多,你还是很不怎么了解我吧。哈哈。那就来认识认识我呀,我也很喜欢交朋友的啦!
我有一张圆圆的脸,一双乌黑的眼睛,短头发。我今年12岁了,不小了吧?却总也脱不掉那满脸的稚气。
我的爱好就是爱看书。说起看书,我还有一段小故事呢!那天,我看见我的一个同学买了一本《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我已经向往了许久,可是爸爸始终没有答应我的要求。我的自尊心很强,从小到大几乎没有央求过别人,这次,我硬着头皮,只好向他去借。谁知,他说可以是可以,可得拿动物图书跟与交换,我只好把书给他,向他要了那本《苦儿流浪记》。
我的缺点就是爱掉“金豆豆”。咳,你可别笑,这也是我的爱好哩!养的宠物死了,哭!受同学欺负,哭!考试不好,哭!看书看到感人处,鼻子一酸,又落下两排“大珍珠”。不过,我丝毫不觉得难为情,古人云:“当笑则笑,当哭则哭,无须掩饰。”
要说我不爱的,就数运动了。体育成绩自然不好了。三年级时,垒球扔个四五米顶天了,成绩还没过70分。不过,这个缺点,以后我要改。
我这个人,不仅爱哭爱笑,爱读书爱剪纸,还爱交朋友。你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吗?
2)朋友,认识我吗?下面,我向各位做一下自我介绍。
我叫陈文强,现在在高密市开发区埠口小学五年级学习,今年11岁。我家里有4口人,有爸爸、妈妈、姐姐和我。我的外表嘛,说不上是英俊,但也不算丑。圆圆的脸蛋上,嵌着一双浓眉大眼,两只耳朵长在两旁,一个小嘴镶嵌在脸蛋中央,一个小嘴长在鼻子下面。我每天都是一个笑脸,即使有烦恼我也不会说出来。
我有个乐天助人的特点。记得有一次,我们中午放学,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看见一个老奶奶身上背着很多东西,走不动了。我马上跑过去,问了一下情况。原来今天老奶奶去走亲家,由于亲家给的礼物太多,老奶奶累得走不动了。于是我对她说:“老奶奶,我帮助你把东西背回家吧!”老奶奶高兴地回答说:“好,好。谢谢你,小朋友。”我一边背着东西一边搀扶着老奶奶。不一会儿,就到了老奶奶家。我把东西放到老奶奶的屋子里,老奶奶直夸我是一个好孩子。我听了,心里甜蜜蜜的。
我也有一个爱好,爱看书。记得有一天上午,妈妈叫我剥蚕豆,我答应了。我一边剥蚕豆一边看书,妈妈看见了,哈哈大笑。我疑惑不解地说:“妈妈,你笑什么?”妈妈回答说:“你自已看一看吧!”我连忙低下头一看,我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原来我把豆壳和豆肉混在一起了。当然,这是我的一个缺点。以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全神贯注。
我呀,有时候也很马虎。比如在数学这一方面,举个例子说明:125×30=3750。用简便的方法就是125×3=375。我先这样算出结果,直接把“375”当成了得数,把积缩小了10倍。有时候,我还会把加法算成乘法,把乘法算成加法呢!
我写完了作业,根本就不检查,才造成了许多错误。如果我检查了,有时候还会照着原来的抄写一遍。当然是为了节省脑子嘛。我决定,以后要认真检查作业,保证没有错误才行。
我这个人爱看电视,所以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看电视身上了。有时候,我吃饭也要看着电视,看书也看着电视。一开始,我以为是一举两得,两全其美,可是接下来一考虑,还是一件事情也没有做好。爸爸因此还给我订了一条规则:如果五年级上学期考考不到满分,不准看电视。我想:我以后要少看电视,把精力要用在学习上。
我有许多优点,也有许多缺点。我以后要改正这些缺点,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我要改变自我,做一个新的我。
你们现在认识我了吧?喜欢我吗?
自我介绍
我叫**,今年十三岁,刚上初二。
我个子中等,1,66,再班里排第十个,长脸短鼻子,手大脚也大,一双眼睛不大也不小,眼珠子特别有神,一张大嘴巴特别能说,只要一说起来,说上一个小时也没问题,个子不高不矮,身体不胖不瘦。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帅的。
我在北京市**中上学,我们的校服不好看,全是兰色,所以特别好认,一看就是中学生。
我的优点就是爱动,每天早上我都到外面锻炼,跑跑步,玩玩单杠等,
所以,我在学校的体育特别好,我的学习也是不可质疑的,数学考试从来没下过90分,我的英语也不错。所以,我的脸上总是洋溢者喜悦的表情。
我的缺点就是不会打篮球,也不知到是怎么一回事,就是不喜欢,而且,
我上课还总走神,不注意听讲。所以,老师叫我后,我还满有信心的站起来,百分之八十都是对的,害的老师又气又笑。
这就是我,只要一见到我,我总是笑,我会热情的和你打招呼,来吧!
点评:
这篇自我介绍虽然和简历有所不同,但是,确实看起来像简历的一样的东西了,没有必要面面俱到,一板一眼,让人觉得很古板,缺少文学的特点。在这个自我介绍中,存在问题就是,把“我”的优点,“我”的缺点一条条的罗列出来,明确是明确了,但是,文学性却失去了,因此,应该学会用一种文学的方法描写自己,在某一个自己最得意的特点上,下大功夫描写自己,当然,也不要企图掩盖自己的不足,所谓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只有通过你的自我介绍,看到一个立体的生动的磊落的你,这才说明你的自我介绍或者说自画像是成功的。
李玲自传
小女孩一位,现年十三岁,并非大家闺秀,其貌不扬, 生于广西柳州市。祖籍浙江(为金庸之老乡),却从未涉足此地。四岁上,随父进京,进入地科院幼儿园。人生地不熟,受小朋友之欺侮,常含泪缩于墙角,渐将爱动爱闹之习改掉,胆小慎微,直至现今。记得当时住于一小院,母亲教之读幼儿书报,增长见闻,并习钢琴,后受益匪浅。
六岁半入小学,低年级时甚欢乐。班主任姓粱,极慈祥,伙伴亲密如一家。可惜好景不长,三年级插班时并入二班,亦搬家至先住地。此班同学待人冷漠,妒性强,不以诚心相对;搬家后住处离小学甚远,与同学不能互通有无,更增隔膜。在此班中度日如年,几欲转学而不得,只得整日学习,以慰无聊。常受老师表扬,实不知乃出于无奈。
毕业后,考入北京八中。此地环境优美,令人心怡。同学大都多才,且全班关系和谐。老师深得学生之心。平日同学高谈阔论(吾班谓之“扯”),我时常混于其中,其乐融融。吾不爱体育,便去打电脑看小说。生活充实学业得志,不亦乐乎!现升入初二,今后之事,还未得知。
吾从小到大爱好甚多,却无一成为特长。琴棋书画,只略知其一。小学时得过些奖:在市英语科技竞赛中,一、二、三等奖各获过一次,在新加坡数学竞赛中获过三等奖,钢琴过了九级。中学后便无一所获。目前无大志,只把心胸豁达作为最高追求,喜爱金庸先生之《笑傲江湖》,及李白、辛弃疾之诗词。愿今后不负自己及家长之望,小事开心、大事顺利、少出差错,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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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自传语言十分简练,文中的小作者以时间为顺序,重点叙述了小作者三个时期的不同情况,即在幼儿时期、小学时期和中学时期的情况,而且简要地叙述了小作者自己的性格、爱好、特长以及取得的成绩。可谓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这篇自传的语言不仅简练,而且诙谐、生动。在充满朝气的文字中,一个多才多艺而又谦虚谨慎;一个健康向上而又诙谐活泼的“阳光女孩”脱颖而出,亭亭玉立于读者面前,煞是惹人喜爱。这篇自传中诙谐、幽默的语言有模仿《老舍自传》语言特点痕迹,但是,在初学的时候,这种模仿借鉴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是值得提倡的。
我这个人呀
我这个人呀!
小时候,妈妈常埋怨我:“你这个调皮鬼呀!”长大了,我常自嘲:“我这个人呀,就这样了。”什么样?用同学们的话来归纳:“你这个人呀,真是个怪人!”
有时候,我希望自己能快点长大,做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让周围的人全都惊诧不已。可有时候,又希望自己永远也别长大,做父母身边的小公主。
有一次,我和同学一起上街,看见一个小贩在欺侮一个外地人,我便梗着脖子去和小贩吵,那外地人乘机走了,我却白挨了一顿骂。同学拉走我说:“你这个怪人呀,管这闲事干嘛厂过后想想,自己也叹口气,我这个人呀!
老师讲课时突然打个饱嗝,别的同学都没有声音,我却笑出了声,被老师狠瞪了一眼。为什么别的同学能不笑,我却忍不住呢?我这个人呀!
学校组织同学看电影(战争,让女人走开>,当看到影片中营长妻子和副连长妻子等人听说部队将要开拔后杀猪的场面,我哭了。周围正说笑着的同学都惊诧地看着我。我想忍住,却怎么也忍不住。别人不笑的时候,我笑了;别人不哭的时候,我又哭了。我就是这么个怪人。有人说应学会控制感情,可我学不会,我只能任感情的小溪自由地流淌。
夜里,对着窗外的夜空,看着柠檬一样的月亮,我想得很多。也许在周围人眼里我是个难以理解的怪人,但我认为这种“怪”是实在的、可爱的。我就是我,为什么要想方设法去改变,去隐藏呢?也许我永远也改变不了,可我并不觉得遗憾,尽管我会自嘲:我这个人呀!这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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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自我介绍和前面的一篇自传不同,没有完全按照时间的顺序来写自己的生活经历。而是属于以事件为主来写人的类型。通过两三件事情的叙述,把自己的“怪”的特点突出出来了,而且,在结构设计上,以“我这个人呀”这个题目中的一句话作为线索,充满了自嘲的精神,在自嘲中又有一种自我的得意与欣赏。可以说,这是一篇很不错的自我介绍。
我叫张亮,今年12岁,在江苏省高邮市北海小学五(1)班读书。我个子不高,长得也不胖,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弯弯的眉毛下,镶嵌着一双大眼睛。
我喜欢音乐,特别喜欢拉二胡。只要有我认识的曲子,都会拉。大人们夸我还真有点音乐细胞呢。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我的优点是在家里认真预习、复习功课。每次老师布置的作业我都认真完成。数学还用草稿纸再重新验算一遍呢。因此,我的成绩还行。
我的缺点是上课不敢大胆发言,考试时不仔细。就拿语文第二单元考试来说吧,我有些会写的词都写错了,作文还写走了题呢。所以那次考得实在不理想。我已经在努力改掉这些缺点了,争取做个更好的学生。
我特别喜欢和别人打赌。输了,嘟着嘴巴就走。要是赢了,笑得眼睛变成了一条细缝。有一次,我和同学打赌,这位同学说身上有200元钱,我想 :“谁会有这么多钱呀,分时是吹牛”。就让他把钱掏出来看看。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对我说:“我是骗你的”。这时,我笑着高呼:“我赢了!我赢了!”
哈哈!这就是我。听了介绍你该对我有些了解了吧
我是个20岁的男孩,为什么叫男孩呢。因为我的心还是很幼小的。
我是个快就要成年的男人,为什么叫男人呢。因为我有男人所有的东西。
哈哈。其实我自己也不是很了解自己的啦,我外表看上去永远是快乐的,内心却未必。我为很多是担心,操心,劳心,费心,甚至死心!
我觉得一个人有了痛苦才能体会快乐的存在,只有曾经的痛苦,才有如今的快乐。
人的一生可以分几个阶段吧:幼年,童年,少年,青年,成年,中年,老年。我正处于的是青年,是个少年与成年的桥梁。我回忆少年,因为少年给我带来的无比的快乐;我向往成年,因为成年了就能做许多自己愿意做的事,不在受任何人的阻止和约束。
人总要学着慢慢长大,我觉得我经历的也蛮多的了。。。
有很多人老问我为什么不要GF,其实呢我也想找个的,只是呢,觉得又没什么意思,找了只能和一个人好,不找还可以很很多人好呢,何必为了一棵树而放弃了整篇森林呢,你说呢?我比较喜欢的是朋友以上,恋人未满的关系。还有哦,我这人呢蛮相信缘分的,觉得如果有缘就一定能走到一起,我也正从系在我脚上的红线的一头觅到另一头!!
巧的很,我在高二的时候认了个妹妹,虽然她不是很懂事,但我还是蛮珍惜的。人的一生能找到几个朋友呢,跟何况是妹妹呢,你说呢?
说了这么多,你还是很不怎么了解我吧。哈哈。那就来认识认识我呀,我也很喜欢交朋友的啦!
参考资料: 5
201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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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徵悲兮易水寒,羽声壮兮终不顾,一曲离殇兮慷慨悲歌。
虽然,一个秦王倒下,会有千百个秦王站起来:商鞅变法使秦国变为当时先进与强大的集中代表,力量将吞噬弱小,这是历史洪荒中永远不会被改变的大势与必然结果。但。
一个荆轲倒下了,也会有千百个荆轲站起来。
侠义精神首先是自由精神。如要行侠,须器识,要有对自由精神的见识与包容自由
精神的器量才行。所谓大义,乃大自由!乃庄子的“相忘于江湖”。侠之大者,乃大智
大勇,既能为达成目的殚精竭虑,又能为达成目的舍生取义。侠义精神诚信俱备。
侠义既是精神也是现实行动,成义需要侠之行动。
历史的进程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现象,因而,我们肯定秦统一六国的功绩同时也高度评价屈屈原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当然也充分肯定荆轲反抗暴秦的正义行动,肯定他大义凛然的英武气魄。
]
总之,荆轲这一人物不仅义薄云天,视死如归,而且能深谋远虑,机智沉着,堪称豪侠!
侠士们并无什么高尚的政治价值观和理想主义,也没有被现代人拔高的什么国家、民族、自由、正义至上的信念,他们只有知恩必报的侠义情怀和行为。他们不惜个人的生命而重视名节,讲究言必信行必果,一诺千金是他们的行为准则。因此荆轲才明知“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而义无反顾的赴秦践诺,
虽然,一个秦王倒下,会有千百个秦王站起来:商鞅变法使秦国变为当时先进与强大的集中代表,力量将吞噬弱小,这是历史洪荒中永远不会被改变的大势与必然结果。但。
一个荆轲倒下了,也会有千百个荆轲站起来。
侠义精神首先是自由精神。如要行侠,须器识,要有对自由精神的见识与包容自由
精神的器量才行。所谓大义,乃大自由!乃庄子的“相忘于江湖”。侠之大者,乃大智
大勇,既能为达成目的殚精竭虑,又能为达成目的舍生取义。侠义精神诚信俱备。
侠义既是精神也是现实行动,成义需要侠之行动。
历史的进程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现象,因而,我们肯定秦统一六国的功绩同时也高度评价屈屈原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当然也充分肯定荆轲反抗暴秦的正义行动,肯定他大义凛然的英武气魄。
]
总之,荆轲这一人物不仅义薄云天,视死如归,而且能深谋远虑,机智沉着,堪称豪侠!
侠士们并无什么高尚的政治价值观和理想主义,也没有被现代人拔高的什么国家、民族、自由、正义至上的信念,他们只有知恩必报的侠义情怀和行为。他们不惜个人的生命而重视名节,讲究言必信行必果,一诺千金是他们的行为准则。因此荆轲才明知“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而义无反顾的赴秦践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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