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2006年2月16日在邮储银行存款20000元整,整存整取,定期三年,在2010年9月27取款,应得利息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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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6日三年定期利率 3.24%
2006年2月16日在邮储银行存款20000元整,整存整取,定期三年,到期(2009年2月16日)税前利息:20000×3.24%×3=1944元
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滋生的利息要按20%征收所得税
2007年8月15日起利息税税率由现行20%调减为5%
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
因此税后利息为:1944-1944×20%×539÷1080-1944×5%×414÷1080=1712.7元
假如要在2010年9月27日取出,因为未到期提前支取按活期利率计算,所以总共利息为:
1712.7+21712.7×0.36%×581÷360=1838.85元
2006年2月16日在邮储银行存款20000元整,整存整取,定期三年,到期(2009年2月16日)税前利息:20000×3.24%×3=1944元
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滋生的利息要按20%征收所得税
2007年8月15日起利息税税率由现行20%调减为5%
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
因此税后利息为:1944-1944×20%×539÷1080-1944×5%×414÷1080=1712.7元
假如要在2010年9月27日取出,因为未到期提前支取按活期利率计算,所以总共利息为:
1712.7+21712.7×0.36%×581÷360=1838.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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