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一系列问题

在这讨论这个问题,我很郁闷,所以捣乱的人就别来了我要说的这个是我的母亲,她46岁了,现在是二婚,但是现在想要离婚,因为那个男人,不给她生活费了,而且感情一直不和,分居也有... 在这讨论这个问题,我很郁闷,所以捣乱的人就别来了
我要说的这个是我的母亲,她46岁了,现在是二婚,但是现在想要离婚,因为那个男人,不给她生活费了,而且感情一直不和,分居也有1年多了.那个男人大约有家产70万左右吧
他们婚姻过程中还有一个孩子,现在8岁,
我妈和那个男人提出过离婚,但是那个男人,他不想离婚,说什么就想拖着我妈.
我妈现在无奈之下 只好想到起诉,但是又听别人很多人都说,
以感情破裂起诉的话 判离的机会很小. 而且我母亲现在面临的问题还不只这些/.我妈97年下岗以后因为视力原因一直赋闲在家.没有经济能力. 但是那个男人现在生活费也不给我妈.被逼无奈才想到离婚.
所以现在问题就是:
1,: 首先 用什么名义起诉最好
2: 就是, 我妈现在没有经济能力,以后孩子有可能会判给我妈吗(孩子没到12岁,如果孩子非要跟着妈妈,法院会判吗)
3:诉讼费的问题.离婚肯定要涉及财产分割问题,(麻烦的是,那个男人固定资产70万左右,但是还有40万左右的债务.基本上家里什么都是那男人做主,借这些钱基本都没有和我母亲商量)我想问的是,这些债务需要我母亲也承担么. 还有就是听别人说,不公证的话 直接上法院请求法院分割财产的话 需要多少费用 他们说这样需要七八千的诉讼费 而且起诉前要预付的 我家这种需要交多少?
4:帮助判断下,我妈可以离婚成功么.机会大么? 还有就是她能分到家产么? 债务又怎么办呢
唉....加分了
好谢谢你了。我是想问,我母亲她算下来已经在外面住了2年多了,但是每个星期或者是孩子休假的时候 也会偶尔回去。这样算是分居么?
还有就是我妈和那男人结婚时候 他是什么都没有的 现在的房子和车都是婚后买的 所以没有什么婚前婚后财产的问题。如果我妈放弃财产分割 是不是就不用承担债务了?
那如果孩子判给了男方 我妈这种经济状况 是不是可以不给抚养费?
我看到你提出了一个遗弃的问题,那个男方现在不给我妈生活费算遗弃吗?
我妈其实不是很在意那些钱财之物 只想离婚以后过过生活 但是离婚以后有怕承担不起抚养费什么的
而且怕如果起诉一次离婚失败的话 不是要等半年后才可以在起诉么?
时间太久了
最后就是想说 现在孩子才8岁 如果孩子执意要跟着我妈 但是我妈这种经济状况 有可能会判给她吗 如果判了 男方又会出多少抚养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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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要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2010-10-05 · TA获得超过7666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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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用什么名义起诉最好
  能离婚的理由很多,法定理由举例如下:(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依据是婚姻法32条
  就本案而言,如果是分局要离婚的话要满足俩条件:感情不和、2年
  至于感情破裂,其中一个就是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起诉第一次判不离第二次也会判离婚的,司法实践历来如此,离婚真不难

  2.我妈现在没有经济能力,以后孩子有可能会判给我妈吗
  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权问题协商不下时由法院判决,依据是婚姻法36条
  就本案而言你妈妈没有经济能力,一般是不利于争取抚养权的,除非孩子一心只跟你妈妈并且你妈妈在离婚时分割的财产能保证孩子的基本生活水平

  3.他们说这样需要七八千的诉讼费 而且起诉前要预付的 我家这种需要交多少
  离婚案件每件是50到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20万以上的部分会多少0.5%。依据是办法13条第2项
  原告预交诉讼费是正常的,但是诉讼后可以协商分摊诉讼费的,离婚不是按照败诉方承担的原则承担诉讼费

  4.我妈可以离婚成功么.机会大么? 还有就是她能分到家产么? 债务又怎么办呢
  是否能离婚成功请你对照第1点分析去看,毕竟有些事情你交代不清楚大家不好帮你判断,但是就目前看分居时间是不满2年的
  如果离婚,能分到家产是肯定的,但是必须强调的是只能分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而不是对方的全部家产。毕竟你说你妈妈是二婚,那么现在男方的财产只有属于婚后财产的部分才有可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而被分割,如果是婚前财产的话你妈妈是无权分割的
  至于债务也同理,是婚后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妈妈当然也得一起负连带清偿责任。依据是婚姻法41条

  因此总结本案,你妈妈如果要离婚并分得财产,最好先摸清财产的状况和债务的状况,并且对照法律规定看是否符合离婚条件,最好再做决定。这件事情个人建议需要谨慎再谨慎,做好充分准备再行动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祝一切顺利!

  补充:这样算是分居么
  分居不一定是分住两地相隔千里一次面都不见的,只要是分开生活即可,即使就住在一个楼里但是分开生活各自为政互不干涉,也视为分居

  如果我妈放弃财产分割 是不是就不用承担债务了
  分割财产是权力,承担债务是义务,前者可弃后者不可弃。因此建议万一离婚的话要尽量争取财产,尤其是没有经济来源者甚之

  男方现在不给我妈生活费算遗弃吗
  遗弃是指对于老年、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如果单纯不给生活费但是吃穿住不愁,不能算是遗弃,如果明知你妈妈没有生活来源而拒绝给生活费让你妈妈受冻挨饿的话就涉嫌遗弃。你可以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看算不算

  我妈这种经济状况 是不是可以不给抚养费
  不可以不给抚养费,那是法定义务。但是抚养费的多少是可以商量的,协商不下时法院会根据你妈妈的具体情况判决适当的数额

  而且怕如果起诉一次离婚失败的话 不是要等半年后才可以在起诉么
  这样的规定主要是出于挽回婚姻避免离婚的考虑,这个是法律规定范围我们暂时是无力改变的,只能根据法律规定去做事才能依法维权

  如果孩子执意要跟着我妈 但是我妈这种经济状况 有可能会判给她吗 如果判了 男方又会出多少抚养费呢
  有这个可能的,在孩子有认知能力后法院会参考孩子的意见从而影响抚养权的归属判决的。如果判给你妈妈,男方就应当支付抚养费,具体数目会根据你们当地人均收入水平和双方经济水平的条件等等综合考量,在这说不准
深海龙x
2010-10-05 · TA获得超过139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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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建议供你参考:1、起诉只是提起离婚诉讼,即“民事诉状”请求事项:(1)请求离婚,(2)孩子xxx由女方抚养,由男方给予抚养费,(3)要求男方给付经济帮助费。(4)依法分割共有财产。事实和理由:何年结婚,因何矛盾分居,主要的原因,细节在法庭上口述,
2、婚生子女判给那方取决于12岁的孩子的选择,因为婚姻法规定,10周岁以上的子女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判归父母那方抚养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因此,一般取决于孩子女的意见和抚养能力。
3、诉状中不具体写有多少财产,开庭时口述,这样可在立案时少交诉讼费,立案后在审理前到社区或村委会开一个特困证明,如果主审法官让你补交诉讼费时,你可以找院长免交或缓交诉讼费用。如果立案时立案人员询问财产状况时你可以说没有什么财产,这样有300-500的费用就可以了。
4、只要她坚持离婚坚持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就可以判决离婚。婚后的财产有证据时是同等分割。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用于家庭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对方不认可时,又无其他证据证明,离婚可以不确定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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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清芬uA
2010-10-06 · TA获得超过262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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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肯定是离的成的。诉讼费应该会有几千元。如果平均分财产你妈的条件也不会很差,争孩子抚养权还是很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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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酌西风烈
2010-10-04 · TA获得超过2166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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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 协议离婚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

(一)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能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非法同居、事实婚姻、无结婚证的,当事人申请离婚的,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的规定, 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男女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其间发生的有关身份关系的纠纷,以及涉及子女、财产问题的争议,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二)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离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即精神病患者、痴呆症患者,不适用协议离婚程序,只能适用诉讼程序处理离婚问题,以维护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本人自愿真实意思表示。登记离婚必须是夫妻双方自愿,非受外界的阻挠、干涉自愿行为。 对于一方要求离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这一意愿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必须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必须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

(四)申请登记离婚的男女双方已经就夫妻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达成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能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话,则不能通过婚姻登记程序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
1.对子女问题有适当处理,是指对双方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作了合理的、妥当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如何给付等等。由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协议中还可以约定不直接抚育方对子女探望权利行使的内容,包括探望的方式、时间等。
2.对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主要包括:
(1)在不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合理分割,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以经济帮助作妥善安排,并切实解决好双方离婚后的住房问题;
(2)在不侵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共同债务的清偿作出负责的处理。

(五)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离婚申请。

二、 诉讼离婚条件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把准予离婚归纳为不忠、分居、失踪、虐待、遗弃、恶习、威胁安全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一种类似于重婚的违法行为。
总之,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宽恕的,可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应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力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正常的家庭秩序,破坏家庭成员间的平等地平等地位与和谐关系,影响社会安定团结。
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和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如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丈夫或妻子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等等。虐待和遗弃行为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老弱病残者和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因而这些违法行为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它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侵害了家庭成员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若一方受另一方的虐待、遗弃而提起离婚请求的,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一方有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常常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也是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吸毒会导致吸毒者神经麻醉,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意志,可能造成各种犯罪后果,必然会严重地危害夫妻感情。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同居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可判决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适用此条款须满足四个要件,第一,有分居满二年的事实。一般情况下指分居处于持续状态。第二,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其他原因。分居二年就可以离婚。第三条,是诉讼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离婚条件不是一定要分居。第四,经过调解无效。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指除以上四种情形以外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离婚纠纷相当复杂,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因家庭经济问题、子女问题、赡养老人等问题引起的,有的是因性格不投、志趣不合、感情淡化或变异而引起的。因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而导致感情破裂以及婚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导致感情危机,也是一方提出离婚的理由。

(六)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是指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判决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申请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一是该公民离开最后住所地后下落不明;二是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时间必须满2年。下落不明人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受理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事实说明夫妻生活已中断2年以上,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因一方失踪而没有履行,这种时空的间隔必然会影响到夫妻感情。在这样的处境下,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经法院单方面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法院受理后是否要公告查找,是否要在公告期届满后下落不明的一方未应诉的情况下,才能作出判决,婚姻法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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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点继承瓜
2010-10-06 · 超过65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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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可以以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起诉。因感情不和分居主要指夫妻间非因客观因素,而因主观上感情不和而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不再互相扶养扶助,不再共同养育子女,经济分开,生活不再互相关心,无性生活等。分居期间偶尔共同生活,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认为分居中断。

2.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段)
如果你母亲离婚分到了财产,对方也要付抚养费,她的经济能力差不意味着孩子一定判给对方。当然,到底判给谁还要由法院综合相关情况判定。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才要考虑他们自己的意见。

3. 债务问题是比较复杂的。一般来说,用于共同生活的才是夫妻共同债务。涉及到债务,尽管你妈现在比较困难,还是建议请律师。

4. 你母亲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费缓交。因为她现在不是没有财产,毕竟家产70万了,开困难证明可能并不好办。只是财产不归她掌握,可在离婚案审结后财产分割到后再交给法院。

5. 离婚的成功率主要取决于她能否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6. 即使没有离婚,你母亲也可以单独提起扶养费纠纷的诉讼。“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婚姻法》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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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爱的一角
2010-10-04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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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2年就可以提出离婚起诉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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