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选这词违反广告法吗
是的,首选违反广告法!首选是第一选择的意思,第一是最高级用语,所以首选违反广告法。
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
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
扩展资料
第七条 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二)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八)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人民日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是的。
拓展资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与“首”有关的词都是违反广告法的,比如:首个、首选、首发、全网首发、全国首发、首家、全网首家、全国首家等等。
二、违反广告法禁用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广告、戒毒治疗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的;
(三)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布烟草广告的;
(五)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利用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六)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的。
首选这词是违反广告法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3点明确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1、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2、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3、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4、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5、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7、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8、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9、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10、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拓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
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资源来自人民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有关涉及广告法的问题,国家工商局已经说明,并不是商品带有某些字就会被禁止。 极限用语: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癣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
拓展资料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
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参考资料百度词条 广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