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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图书馆文献借阅指南
1、馆内实行免证阅览,凭外借功能的有效读者证外借文献。
2、文献阅览后请勿自行归架。
3、B座数字文化社区样板间文献、中外文报刊、北京地方文献、台港澳文献、蓝标文献(在书标下加有的)仅提供阅览服务,不能携带出馆,夹带出馆按偷窃处理。
4、2007年至2009年的中文图书借阅服务位于A座四层“中文图书借阅”。
5、非经特别申请和允许,各种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电视机、DVD、CD、PAD等)仅可观看本馆提供的资料,不得私自装载自带资料阅读。
6、请爱护文献,文献和设备损坏、丢失,按本馆赔偿办法处理。
7、复制书刊资料须办理有关手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且翻拍、复制量不得超过文献页数的三分之一。
文献借还
1、借还文献均可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完成。
2、视听光盘、手持电子阅读器和U阅在本阅览区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
3、外文文献在本阅览区办理借还手续。
4、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证功能为准。
5、请按期归还文献,如逾期须缴纳逾期费。逾期费以公历日计算,0.2元/册/日,最高上限为30元/册。
6、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的范围和数量,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并妥善保管凭条。
7、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不能夹带出馆。
8、持有逾期图书的读者证需待归还文献并缴纳逾期费后,可继续借书。
9、逾期费可在自助借还设备上使用读者证透支功能缴纳,透支上限为10元,也可持读者证在服务台缴纳现金。
10、透支金额达到上限后将暂停读者证的外借功能,透支金额请在各层服务台一次性补足。
11、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音像资料,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读者本人自负。
12、文献污损、丢失,请依据《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请本人持读者证前往各层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
13、对于拒不交纳逾期费、赔偿金等费用者,本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证,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文献续借
1、外借图书可续借一次,续期14天。
2、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续借,以防续借不成功时,仍可亲自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或者归还图书。
3、视听光盘、电子设备不能续借。
4、续借方式:
(1)网上续借:登录本馆网站http://www.clcn.net.cn,进入“我的图书馆”栏目。
(2)电话续借:语音服务电话24小时服务87325656。
(3)使用馆内自助借还设备与各服务台办理。
(4)使用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服务机续借。
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图书将不能成功续借。
(1)读者证密码输入不正确;
(2)所借图书已经过期;
(3)所借图书已经办理过续借手续;
(4)有违约行为且未缴纳相关款项。
首都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文献借阅指南
1、馆内实行免证阅览,凭外借功能的有效读者证外借文献。
2、文明阅读,每次请取阅书刊2本,文献阅览后请勿自行归架。
3、报纸、杂志、台港澳文献和原版外文图书(书脊上写明“此书不外借”)仅提供阅览服务。
4、非经特别申请和允许,各种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电视机、DVD、CD、PAD等)仅可观看本馆提供的资料,不得私自装载自带资料阅读。
5、请爱护文献,文献和设备的损坏、丢失,按本馆赔偿办法处理。
6、复制书刊资料须办理有关手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且翻拍、复制量不得超过文献页数的三分之一。
文献借还
1、借还文献可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完成。
2、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证功能为准。
3、请按期归还文献,如逾期须缴纳逾期费。逾期费以公历日计算,0.1元/册/日,最高上限为20元/册。
4、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的范围和数量,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并妥善保管凭条。
5、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不能夹带出馆。
6、持有逾期文献的读者证需归还文献并缴纳逾期费后,可继续借书。
7、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音像资料,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读者本人自负。
8、文献污损、丢失,请依据《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持读者证前往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
9、对于拒不交纳逾期费、赔偿金等费用者,本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证,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
文献续借
1、外借图书可续借一次,续期30天。
2、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续借,以防续借不成功时,仍可亲自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或者归还文献。
3、光盘不能续借。
4、续借方式:
(1)网上续借:登录官方网站http://www.childlib.org ,进入“图书续借”栏目。
(2)电话续借:87325791(借书次日至应还日期之间的9:00—17:00)。
(3)使用馆内自助借还设备与各服务台办理。
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不能成功续借。
(1)读者证密码输入不正确;
(2)所借图书已经过期;
(3)已经续借一次;
(4)有违约行为且未缴纳相关款项。
1、馆内实行免证阅览,凭外借功能的有效读者证外借文献。
2、文献阅览后请勿自行归架。
3、B座数字文化社区样板间文献、中外文报刊、北京地方文献、台港澳文献、蓝标文献(在书标下加有的)仅提供阅览服务,不能携带出馆,夹带出馆按偷窃处理。
4、2007年至2009年的中文图书借阅服务位于A座四层“中文图书借阅”。
5、非经特别申请和允许,各种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电视机、DVD、CD、PAD等)仅可观看本馆提供的资料,不得私自装载自带资料阅读。
6、请爱护文献,文献和设备损坏、丢失,按本馆赔偿办法处理。
7、复制书刊资料须办理有关手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且翻拍、复制量不得超过文献页数的三分之一。
文献借还
1、借还文献均可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完成。
2、视听光盘、手持电子阅读器和U阅在本阅览区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
3、外文文献在本阅览区办理借还手续。
4、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证功能为准。
5、请按期归还文献,如逾期须缴纳逾期费。逾期费以公历日计算,0.2元/册/日,最高上限为30元/册。
6、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的范围和数量,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并妥善保管凭条。
7、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不能夹带出馆。
8、持有逾期图书的读者证需待归还文献并缴纳逾期费后,可继续借书。
9、逾期费可在自助借还设备上使用读者证透支功能缴纳,透支上限为10元,也可持读者证在服务台缴纳现金。
10、透支金额达到上限后将暂停读者证的外借功能,透支金额请在各层服务台一次性补足。
11、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音像资料,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读者本人自负。
12、文献污损、丢失,请依据《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请本人持读者证前往各层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
13、对于拒不交纳逾期费、赔偿金等费用者,本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证,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文献续借
1、外借图书可续借一次,续期14天。
2、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续借,以防续借不成功时,仍可亲自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或者归还图书。
3、视听光盘、电子设备不能续借。
4、续借方式:
(1)网上续借:登录本馆网站http://www.clcn.net.cn,进入“我的图书馆”栏目。
(2)电话续借:语音服务电话24小时服务87325656。
(3)使用馆内自助借还设备与各服务台办理。
(4)使用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服务机续借。
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图书将不能成功续借。
(1)读者证密码输入不正确;
(2)所借图书已经过期;
(3)所借图书已经办理过续借手续;
(4)有违约行为且未缴纳相关款项。
首都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文献借阅指南
1、馆内实行免证阅览,凭外借功能的有效读者证外借文献。
2、文明阅读,每次请取阅书刊2本,文献阅览后请勿自行归架。
3、报纸、杂志、台港澳文献和原版外文图书(书脊上写明“此书不外借”)仅提供阅览服务。
4、非经特别申请和允许,各种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电视机、DVD、CD、PAD等)仅可观看本馆提供的资料,不得私自装载自带资料阅读。
5、请爱护文献,文献和设备的损坏、丢失,按本馆赔偿办法处理。
6、复制书刊资料须办理有关手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且翻拍、复制量不得超过文献页数的三分之一。
文献借还
1、借还文献可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完成。
2、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证功能为准。
3、请按期归还文献,如逾期须缴纳逾期费。逾期费以公历日计算,0.1元/册/日,最高上限为20元/册。
4、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的范围和数量,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并妥善保管凭条。
5、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不能夹带出馆。
6、持有逾期文献的读者证需归还文献并缴纳逾期费后,可继续借书。
7、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音像资料,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读者本人自负。
8、文献污损、丢失,请依据《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持读者证前往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
9、对于拒不交纳逾期费、赔偿金等费用者,本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证,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
文献续借
1、外借图书可续借一次,续期30天。
2、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续借,以防续借不成功时,仍可亲自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或者归还文献。
3、光盘不能续借。
4、续借方式:
(1)网上续借:登录官方网站http://www.childlib.org ,进入“图书续借”栏目。
(2)电话续借:87325791(借书次日至应还日期之间的9:00—17:00)。
(3)使用馆内自助借还设备与各服务台办理。
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不能成功续借。
(1)读者证密码输入不正确;
(2)所借图书已经过期;
(3)已经续借一次;
(4)有违约行为且未缴纳相关款项。
展开全部
借还文献均可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完成。
视听光盘、手持电子阅读器和U阅在本阅览区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
外文文献在本阅览区办理借还手续。
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证功能为准。
请按期归还文献,如逾期须缴纳逾期费。逾期费以公历日计算,0.2元/册/日,最高上限为30元/册。
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的范围和数量,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并妥善保管凭条。
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不能夹带出馆。
持有逾期图书的读者证需待归还文献并缴纳逾期费后,可继续借书。
逾期费可在自助借还设备上使用读者证透支功能缴纳,透支上限为10元,也可持读者证在服务台缴纳现金。
透支金额达到上限后将暂停读者证的外借功能,透支金额请在各层服务台一次性补足。
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音像资料,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读者本人自负。
文献污损、丢失,请依据《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请本人持读者证前往各层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
对于拒不交纳逾期费、赔偿金等费用者,本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证,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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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外边的24小时借还书的机器上还,还有就是那层借的哪层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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