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的民国史研究的开拓者
从上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李新长期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担任领导工作,对近代史所的发展有多方面的重要贡献。1972年,他受命在近代史所组建民国史研究组,1978年改称民国史研究室,开始了一门新学科——民国史研究的创业历程。然而,史坛从来不歇风风雨雨,在中华民国史研究筹创之初,反对者就不乏其人。
有人说,写民国史就是为国民党唱赞歌。有人说,写民国史就是承认“两个中国”。李新坚决反对这些意见,有一次与一位反对者辩论竟日。李新说,编写中华民国史是按照周恩来的指示与国务院的决定,科学院和学部都有书面的指示,郭老也批示,既然你们要停编民国史,就应有明确的书面指示,并要说明以前的指示作废。
万事开头难。举凡与民国史研究相关的方方面面,李新都躬亲其事,殚精竭虑,与同仁共同努力,克服诸多困难。如今有关民国史研究的对象、原则、框架、体例等等,都是当年在李新领导下,由诸多同仁共商而定的,并为学术界沿用至今。民国史研究已经成为近些年来中国历史研究中最为活跃、成绩斐然的一门学科。李新着书立说,硕果累累,成绩斐然,用“着作等身”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他主持编撰的《中华民国史》10余卷。《中华民国人物传》、《中华民国大事记》、《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通史》、《中国新民主革命通史》,以及为数甚多的《中国现代史资料丛刊》、《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等,约计数千万字,在海内外学术界获得好评,产生了很大影响。
作为一位史学家,李新非常强调史德,写历史要秉笔直书。他说:自古以来,要想写真史是很难的,首先在政治上会遇到很大的困难。“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说明写真史会遭到杀身之祸。但是,中国的史学正因此而形成了一个光荣而伟大的传统,即认为写史而不真,有违史德,丧失了史学家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