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到元政治制度演变的史实
1、汉朝:汉初,丞相集决策、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位高权重。为了加强皇权,汉武帝重用身边工作人员,让他们担任尚书令、侍中等,参与军国大事,以削弱相权。
2、魏晋南北朝: 握有实权的先是尚书省(行政),继而又有中书省(草拟和颁发皇帝诏令)、门下省(审核政令),逐步形成三省体制。
3、隋唐时期:唐朝中央的三省中书、门下和尚书,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隋唐时期在尚书省下设吏(官吏考核任免)、户(户口赋税)、礼(礼仪)、兵(军政)、刑(刑法)、工(工程)六部。
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相权分散。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三省六部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此后历朝基本沿袭这种制度。
4、北宋:中书门下是最高行政机构,最高长官行使宰相职权。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
5、元朝:中书省是最高行政机构,长官行使宰相职权。相权得到加强。元朝后期,宰相的权势越来越大,有时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的继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政治制度
一、中央集权的发展
1、巩固于西汉
西汉时期地方政治制度基本沿袭秦朝,但又有所变化。为巩固封建统治,西汉初年实行郡县制、封国制并行制。后来,诸侯国的势力日益强大,导致“王国问题”,严重威胁到西汉中央政权。景帝“削藩”到武帝推行“推恩令”,逐步削弱王国的势力,解除了王国对西汉中央政权的威胁。
汉高祖实行郡国并行制,王国势力逐渐强大,威胁中央集权。汉景帝削藩,平定“七国治乱”,将诸侯任免权收归中央。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弱化王国,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汉武帝后期,分全国为13州,州作为监察区,设刺史一名,代表中央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东汉时期,刺史的监察权进一步加强,并逐步增加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到东汉末年,州演变为地方行政区,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两级制转变为州、郡、县三级制。
2、隋唐道州县
隋文帝废郡,地方行政机构实行州县两级制。唐太宗时,在隋朝州县两级制的基础上,分全国为10道,作为监察区。唐肃宗时,道演变为州、县之上的行政实体。
3、唐朝:中央集权削弱
唐玄宗在边境置藩镇,长官叫节度使,后发展为割据势力。节度使安禄山、史思明发生叛乱,长达8年,唐朝由盛而衰。
4、加强于北宋
北宋建立后,宋太祖为改变唐后期以来“君弱臣强”的局面,防止地方割据势力的形成,对地方采取极端限制的措施。其中最主要的举措是:
(1)削减地方节度使的权力,主要将领的兵权收归中央,设置枢密院调军,兵部统军,充实禁军并实行更戍法。
(2)中央派文官做地方官,防止武将割据。
(3)财政上,地方税收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全部由转运使转运中央掌控。宋朝地方政权分州、县两级,又将唐朝的“道”改为“路”,在州县之上。
5、发展于元朝
(1)元朝实行行省制度的原因:元朝疆域辽阔,郡县制已无法解除管理问题;改变宋朝地方无权、人浮于事的现状;蒙古族较汉族落后,人数少,需要地方发挥作用。(过渡)从汉朝至元朝,不但地方的政治制度在不断变化和发展,而且中央政治制度也在随之而不断变化。
(2)措施:建立行省制度;省下设路、府、州、县;边远民族地区设置宣慰司。
(3)评价:行省制度便利于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二、君主专制的演进
1、汉朝:汉承秦制,强化皇帝制度
西汉初期的中央政治制度的最大特点是“汉承秦制”。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继续实行皇帝制度,维护皇权,这一做法也为后来各王朝所沿用;二是在中央设立三公,分别掌管行政、监察和军事。
到汉武帝时,“中朝”成为西汉重要的中央决策机构,尚书令的权力日益重要,以丞相为首的三公九卿的权力被削弱,演化为执行机构。到了东汉光武帝时,进一步剥夺三公权限,扩大尚书的权力。
2、隋唐:创立与完善三省六部制
唐朝中央政治制度的最大变化是唐朝中央机构中的中书省、尚书省和门下省的主管都在行使宰相职权。这样,唐朝中央机构就有三个宰相,而汉朝时只有一个宰相。唐朝的三省六部制相对于汉朝的中央官僚机构有很大的变化,但是这个变化也是逐步完成的。
尚书省最早在东汉时期就出现了(当时叫尚书台),魏晋南北朝时除了尚书省以外,又相继设立了中书省和门下省,三省体制正式形成。隋朝时期,进一步确立尚书省、内史省和门下省三省体制,使之成为中央政府最重要的权力机关。唐朝时三省六部制更加完善,为唐朝政令的畅通起了重要作用。隋唐时期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为以后历朝所沿用。
(1)部门: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2)沿革:“三省六部”是自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魏晋南北朝握有实权的先是尚书省、继而是中书省、再是门下省;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中央各个部门分工明确,其中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掌政令的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命令。
(3)职能:“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
(4)评价:三省六部职权有分工,也有合作,相互牵制和监督,从而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政治的统治力量。三省的分工使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三省的长官大都品级较低,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三省六部制度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官制史上的重大变革,此后,历朝基本上沿袭这种制度。
3、宋朝:
唐朝末年形成了藩镇割据的局面,节度使拥兵自重,五代十国是藩镇割据局面的继续。宋太祖赵匡胤就是当时后周一名掌握兵权的大将,他通过发动“陈桥兵变”而建立了北宋王朝。赵匡胤做皇帝后,害怕武将发动兵变夺权的事在他当皇帝时重演,所以就想办法削夺大将兵权来加强皇权。
宋太祖认为影响专制皇权进一步加强的重要因素就是相权,因为北宋刚建立时,沿用唐朝三省六部制,由宰相掌管全国的行政、军事和财政大权。宋太祖后来削弱了宰相的权力,使三省六部制名存实亡。他的具体措施是让中书门下行使宰相的行政权,后来又设参知政事分割宰相行政权,还把原来由宰相把持的军权和财政权分别交给枢密院的枢密使和三司使掌管。
宋朝加强中央集权的特点是进一步削弱宰相的权力,使皇帝总揽全国的军政大权。但事情有利也有弊,北宋由于把宰相权力分割了,使得中央权力过于分散,各部门之间配合不密切,制定政策不切合实际,这是造成后来北宋贫弱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中央权力过于分散的情况,在元朝建立后有所改变。
(1)初设中书门下,后增设枢密院、参知政事、三司使(简称“二府三司”)
(2)中书门下作为最高行政机构,最高长官行使宰相权力,后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行政权、军权和财政。
4、元朝:
和秦隋两个朝代相似。秦、隋、元三朝相似之处有:结束分裂割据局面,重新实现统一,都开创了重要的新制度,且为后世沿用。
元世祖健全了中央官制,在加强皇权制度方面有了新发展,在中央设立最高行政机关中书省和最高军事管理机构枢密院,同时设立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元对西藏的统治与治理非常重视,西藏成为中央直接管辖的行政区,对维护民族大家庭和睦相处取得了卓越成绩。
中书省,强化相权:中书省长官,中书令以下,设右、左丞相为实任的宰相。下设平章政事、右左丞、参知政事为副相,与金尚书省制同。右在左上,与汉制不同。中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设尚书、侍郎分理政务(至元七年定制)。
因此,元代的中书省取代了前代的三省,实质上是把原来的三个丞相变成现在一个丞相的职位,因而强化了相权,也就加强了皇权。
三、选官制度的变化
1、汉朝:察举制
(1)含义:汉代由下而上推荐人才的为官制度。
(2)目的:广泛搜罗、管理人才
(3)标准:孝廉、秀才(后称茂才)
2、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
(1)含义:由品评官评定人才优劣,然后授官的制度。九品指划分人才优劣的九个等级。
(2)标准:门第
3、隋唐:首创并完善科举制
(1)隋文帝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吏;隋炀帝始设进士科,科举制正是形成。
(2)标准:才学
(3)评价:科举制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这一制度为历朝沿用,影响深远。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科举取士,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的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
扩展资料:
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特点:
从汉至元中国政治制度屡经变化,不断发展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在中央政权中,相权不断削弱,君权不断加强。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中央严格控制地方政权,不允许有独立的行政体系存在。地方官吏必须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最后听命于君主。中央对地方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管理,地方基层行政组织长期稳定,人身控制严厉,地方没有相应的自主权,对中央和君主绝对依赖,难以实施有效治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古代政治制度
1、 汉:
(1)汉初:“汉承秦制,郡县、封国并存,即郡国并行制度
(2)削弱封国
①汉景帝平定“七国之乱”,削弱地方权力
②汉武帝时颁布“推恩令”
内容:诸侯王死后,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封部分土地为列侯,列侯归郡统辖。
影响:削弱了地方,加强了中央集权
2、唐中期:朝廷在地方设置了许多节度使,他们名为朝廷藩镇,实则掌握地方上的军政财大权,成为割据的势力,持续一百多年,严重削弱中央集权。
3、北宋建立之初,宋太祖从“兵”“权”“钱”三方面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中央集权。
(1)措施:
①军事:(收兵权)将主要将领的兵权收归中央,并从各地挑选精兵强将充实中央“禁军” ②行政:派文臣担任地方长官,设通判负责监督
③财政:地方财政的一小部分归地方使用,其余全都上缴中央,由中央掌控地方财政。
(2)作用:
积极:改变了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加强了中央集权;
消极:造成了“三冗”“二积”后患。
4、元朝实行行省制度,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
(1)内容:
①河北山东山西由中央直辖,其余地区设行省,行省长官由朝廷任命
②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
③边远民族地区设宣慰司进行管理
(2)意义:
行省制度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它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
二、君主专制的演进
1、汉初:“内朝外朝制”。汉武帝时,重用侍从、秘书担任尚书令、侍中参与军国大事,形成中朝,参与国事,相权一分为二,以削弱相权
2、三省六部制
(1)魏晋南北朝:三省体制形成
(2)隋唐: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善 A、结构和职责
三省:中书(决策)、门下(审议)、尚书(执行),三省得长官都是宰相,相权分散
六部:户、吏、礼、兵、刑、工
B、作用:
①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提高了办事效率
②三省长官都是宰相,相权一分为三,相互牵制,削弱了相权,保证了君权的独尊
③是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为历代沿袭
3、北宋:二府三司三衙制:削弱宰相职权,皇帝总揽大权。
二府:中书和门下(作为最高行政机构,长官行使宰相职权) ,后增设参知政事(副相)
三司:设参知政事、三司使、枢密使,分掌行政、财政、军政大权
三衙:殿前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
4、元朝:设中书省为最高行政长官
元朝设中书省。元代设中书省,替代以前的三省,它上承天子,下总百司,是最高行政机关。中书省长官中书令行使宰相职权。
设左、右丞相与平章政事 设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关 设宣政院统管宗教事务和西藏 元后期,相权增大,君权削弱
三:选官、用官制度的变化(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演进的三阶段:)
1、“世官制”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即官职世袭。
2、“察举制”汉:察举制(地方官吏察访,再举荐给中央),选拔标准----贤良、孝廉
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实际上是一种发展了的察举制 )选拔标准----门第
3、“科举制”产生于隋、确立于唐、发展于宋、衰落于明清。选拔标准----才学 *对科举制的评价:
积极:
①科举制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
②科举取仕,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的里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
③为历朝沿用,影响深远。
消极:科举考试的内容多不出儒学经典范围,特别是八股取士被选拔的多是缺乏进取和创造精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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