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由入伍地人民政府发给。
异地入伍的退役士兵,退役后不在入伍地落户的,经济补助和家庭优待金由入伍地人民政府发给,退役士兵凭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领取经济补助和优待金的证明”及其他必备证件,到入伍地民政部门进行申领。
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入伍地其它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可享受户口所在地的相关的优抚安置政策。异地入伍的退役士兵,退役后在入伍地落户的,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各项优抚安置政策。
扩展资料:
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1、对担任专业技术复杂岗位、胜任本职的大学生士兵,本人自愿继续服现役且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保留至服现役满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
2、对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的大学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与任职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基层分队长、班长、副班长。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届高校毕业生异地入伍有关问题的通知
不能。
异地入伍的退役士兵,退役后在入伍地落户的,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各项优抚安置政策。
高校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所在地,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异地应征入伍,退役后允许在入伍地落户。
落户时凭部队发给的《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当地县级以上安置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和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等到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扩展资料
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有以下两种形式:
1、参加兵役登记和预征报名: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兵役登记,进行征兵普查工作,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向所在高校有关部门报名。
2、网上报名: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
根据《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的相关规定,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
参考资料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届高校毕业生异地入伍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11-02 · 专注于国际留学考试培训
第十一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第十二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异地入伍的退役士兵,退役后不在入伍地落户的,经济补助和家庭优待金由入伍地人民政府发给,退役士兵凭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领取经济补助和优待金的证明”及其他必备证件,到入伍地民政部门进行申领。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入伍地其它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可享受户口所在地的相关的优抚安置政策。
高校毕业生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所在地,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异地应征入伍,退役后允许在入伍地落户。落户时凭部队发给的《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当地县级以上安置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和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等到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三、异地入伍的退役士兵,退役后在入伍地落户的,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各项优抚安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