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杠杆系数=普通股每股利润变动率/息税前利润变动率
=基期息税前利润/(基期息税前利润-基期利息)
对于同时存在银行借款、融资租赁,且发行优先股的企业来说,可以按以下公式计算财务杠杆系数:
财务杠杆系数=[[息税前利润]]/[息税前利润-利息-融资租赁租金-(优先股股利/1-所得税税率)]
扩展资料:
财务杠杆作用是负债和优先股筹资在提高企业所有者收益中所起的作用,是以企业的投资利润与负债利息率的对比关系为基础的。
1、投资利润率大于负债利息率。此时企业盈利,企业所使用的债务资金所创造的收益(即息税前利润) 除债务利息之外还有一部分剩余,这部分剩余收益归企业所有者所有。
2、投资利润率小于负债利息率。企业所使用的债务资金所创造的利益不足支付债务利息,对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企业便需动用权益性资金所创造的利润的一部分来加以弥补。这样便会降低企业使用权益性资金的收益率。
由此可见,当负债在全部资金所占比重很大,从而所支付的利息也很大时,其所有者会得到更大的额外收益,若出现投资利润率小于负债利息率时,其所有者会承担更大的额外损失。通常把利息成本对额外收益和额外损失的效应成为财务杠杆的作用。
财务杠杆作用的后果
不同的财务杠杆将在不同的条件下发挥不同的作用,从而产生不同的后果。
1、投资利润率大于负债利润率时。财务杠杆将发生积极的作用,其作用后果是企业所有者获得更大的额外收益。这种由财务杠杆作用带来的额外利润就是财务杠杆利益。
2、投资利润率小于负债利润率时。财务杠杆将发生负面的作用,其作用后果是企业所有者承担更大的额外损失。这些额外损失便构成了企业的财务风险,甚至导致破产。这种不确定性就是企业运用负债所承担的财务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杠杆
公式一
财务杠杆系数的计算公式为:
财务杠杆系数=普通股每股收益变动率/息税前利润变动率
DFL=(△EPS/EPS)/(△EBIT/EBIT)
式中:DFL为财务杠杆系数;△EPS为普通股每股利润变动额;EPS为变动前的普通股每股利润;△EBIT为息税前利润变动额;EBIT为变动前的息税前利润。
公式二
为了便于计算,可将上式变换如下:
由 EPS=(EBIT-I)(1-T)/N
△EPS=△EBIT(1-T)/N
得 DFL=EBIT/(EBIT-I)
式中:I为利息;T为所得税税率;N为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数。
公式三
在有优先股的条件下,由于优先股股利通常也是固定的,但应以税后利润支付,所以此时公式应改写为:
DFL=EBIT/[EBIT-I-PD/(1-T)]
式中:PD为优先股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