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前男友分手后还一直被骚扰被威胁,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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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因感情问题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特别是在男女同居或者分手之后,产生的问题会更多,如果问题不严重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那么分手被威胁恐吓怎么办?男女分手后一方遭受到另一方恐吓的,如果是威胁人身安全的,对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的,受恐吓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进行拘留或罚款,更严重者涉及刑事罪名则会受到相应的刑法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第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第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第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第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第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第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对方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因为已经能够威胁到人身安全,所以这个时候必须得报警处理。
法律上保护个人隐私不受侵犯,所以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属于侵犯人格权,情况比较严重的需要积极报警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威胁恐吓罪构成条件
1、本罪所侵害的法益是个人日常生活的安宁以及生活安全不受他人恐吓的自由。
2、本罪的行为客体是单个的自然人。
3、本罪的行为是恐吓,即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通知他人,使其产生畏惧。加害内容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项为限。
行为人只要客观上将加害内容通知他人即为已足,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真有实现加害的意图。行为人所通知的恶害必须为行为人所能左右控制,而且在客观上,一般人均认为足以造成危害。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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