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语文和英语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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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动词于英语动词的不同
一、特点因比较而显,没有比较就没有特点。问汉语的特点是什么,先要拿汉语跟哪种语言比较。
二、与印欧语相比,经常提到两点:汉语是单音节语,汉语没有形态。基本符合事实。汉语的语素绝大多数是单音节,汉语缺乏印欧语里名词、形容词、动词那些性、数、格、时、人称的变化。
三、说汉语缺乏形态,故词序和虚词显得特别重要。这种说法非常含胡。
1、词序
说汉语词序特别重要,似乎暗示印欧语词序不那么重要。实际情况恐非如此。如英语的词在句子里的位置相当稳定,而汉语的词序倒显得有一定的灵活性,如:
(1)我不吃羊肉--羊肉我(可)不吃--我羊肉不吃(吃牛肉)
(2)你淋着雨没有--雨淋着你没有
(3)他住在城里--他在城里住
在谈到汉语语法特点时,有人一会儿说汉语的词序重要,一会儿说汉语的句子组织灵活,其实这种说法是矛盾的。
在拉丁语里,有些句子可以有多种说法,但只是词序不同,其结构并未改变。汉语里不同的词序往往代表不同的结构。从这个角度看,倒是可以说汉语的词序比印欧语重要。不过通常说汉语词序重要并非这个意思。
2、虚词
与词序问题类似,似乎暗示印欧语的虚词不太重要。事实正好相反,印欧语里该用虚词的地方不能不用,汉语句子里的虚词倒是常常可以"省略"("意合法"),特别在口语里。如:
(1)买不起别买。(要是买不起就别买。)
(2)没戴眼镜看不见。(因为没戴眼镜,所以看不见。)
口语里连表示结构关系的虚词有时都可以省略。如:
(3)你搁桌上吧。(你搁在桌上吧。)
四、汉语语法的真正特点,主要有两条:
一是汉语词类跟句法成分(句子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
二是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一致。
1、对应关系问题
印欧语里词类和句法成分有种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汉语里这种关系错综复杂。在印欧语这种一一对应关系基础上,汉语中,(1)动词、形容词可以做主宾语;(2)名词可以做定语;(3)形容词可以做谓语和状语;(4)名词在一定条件下可做谓语。(唐按:什么条件下?)
(1)与印欧语中的英语比较:动词和形容词只有通过构词手段或句法手段转化成名词性成分后才能在主宾语位置上出现。如动词,限定形式(finite verb)只能做谓语,要把动词放到主宾语位置上去,必须把它变成不定形式(infinitive)或分词形式(participle)。汉语的动词和形容词无论做谓语或主宾语,都是一个样子。传统汉语语法著作认为主宾语位置上的动词、形容词已经名词化,是用印欧语的眼光来看汉语。就汉语本身的实际情况来看,动词和形容词既能做谓语,又能做主宾语。做主宾语的时候,还是动词、形容词,并没有改变性质。这是汉语区别于印欧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说它重要,因为这不但影响到对整个词类问题的看法,还关系到对句法结构的看法。
(2)印欧语中经常由形容词修饰名词,有些语言中由形容词专职修饰名词。名词只有加上形容词后缀转化成形容词后才能做定语。汉语中名词无论做主宾语还是定语都是一个形式。特别是名词修饰名词十分自由。只要意义配搭得拢,可以直接粘合在一起组成偏正结构,甚至把一连串名词叠加在一起组成复杂的偏正结构,如:我国南方各省丘陵地区粮食产量概况
(3)汉语形容词能够跟主、谓、宾、补、定、状语各种句法成分对应,功能最为广泛。印欧语里,做状语的只能是副词。早先的汉语语法用印欧语的眼光来看汉语,认为做主宾语是名词的专利,做定语是形容词的专利,做状语是副词的专利。这种看法为过去的汉语语法体系带来两方面的后果:一是为了弥缝矛盾,不得不建立一种对汉语来说完全没有必要的"词类转化"的说法,二是由于百分之八九十的动词和形容词可以做主宾语,能够做定语的名词百分比更高,这就等于说绝大部分实词的词类都可以转化,因此只能得出"词无定类"的结论。这都是受了印欧语语法观念的束缚,看不见汉语自己的特点,不知道汉语的名词、动词、形容词都是"多功能"的,不像印欧语那样,一种词类只跟一种句法成分对应。
2、句子和词组构造原则一致
印欧语里句子的构造跟词组的构造不同。如英语,句子(sentence)的谓语部分必须有一个由限定式动词(finite verb)充任的主要动词(main verb)。词组(phrase)里是不允许有限定式动词的,词组里要是有动词的话,只能是不定形式(infinitive)或分词形式(participle),不能是限定形式。句子中的子句(clause)也跟独立的句子一样,也由限定式动词担任谓语。总之,句子和子句是一套构造原则,词组是另一套构造原则。如:
Eg1: He flies a plane.(他开飞机。)
Eg2: To fly a plane is easy.(开飞机容易。)
Eg3: Flying a plane is easy.(同上)
在Eg1里,flies在谓语位置上用的是限定形式。在Eg2和Eg3里to fly a plane和flying a plane在主语位置上,分别用不定形式和分词形式。
汉语的情形则不同。动词和动词结构不管在哪里出现,形式完全一样。如上三例中的"开飞机"。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构造原则的一致性还特别表现在"主谓结构"上。汉语的主谓结构独立时相当于英语的句子,不独立时相当于英语的子句。按英语语法的观点来看,它是和词组相对立的东西。汉语的主谓结构实际上也是一种词组,跟其它类型的词组地位完全平等,它可以独立成句,也可以做句法成分。
主谓结构可以做谓语是汉语语法一个明显的特点,现代汉语、古汉语、汉藏语系的其他一些语言中都有这种格式。这种格式是汉语中最常见最重要的句式之一,应该看成是正好跟"主-动-宾"相匹配的基本句式。
由于"宾语提前"的说法没有根据,过去认为是宾语提前的SOV(我羊肉不吃)和OSV(羊肉我不吃)两类格式都应该解释为"主谓结构做谓语的SSV"。既然SOV和OSV都不存在,所以跟SVO相匹配的只能是SSV了。
3、造成这两个特点的根源都在于:汉语词类没有形式标记。
英语的动词和形容词放到主宾语位置上时,要么加上名词后缀-ness,-ation,-ment,-ity之类使之转化成名词,要么把动词变成不定式或分词形式。汉语词类没有这种形式标记,不管放在什么语法位置上,形式都一样,这就造成了词类多功能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汉语没有限定形式与非限定形式(不定形式和分词形式)的对立,这就造成了词组和句子构造上的一致性。
因此,汉语语法最根本的特点是缺乏形态变化。
一、特点因比较而显,没有比较就没有特点。问汉语的特点是什么,先要拿汉语跟哪种语言比较。
二、与印欧语相比,经常提到两点:汉语是单音节语,汉语没有形态。基本符合事实。汉语的语素绝大多数是单音节,汉语缺乏印欧语里名词、形容词、动词那些性、数、格、时、人称的变化。
三、说汉语缺乏形态,故词序和虚词显得特别重要。这种说法非常含胡。
1、词序
说汉语词序特别重要,似乎暗示印欧语词序不那么重要。实际情况恐非如此。如英语的词在句子里的位置相当稳定,而汉语的词序倒显得有一定的灵活性,如:
(1)我不吃羊肉--羊肉我(可)不吃--我羊肉不吃(吃牛肉)
(2)你淋着雨没有--雨淋着你没有
(3)他住在城里--他在城里住
在谈到汉语语法特点时,有人一会儿说汉语的词序重要,一会儿说汉语的句子组织灵活,其实这种说法是矛盾的。
在拉丁语里,有些句子可以有多种说法,但只是词序不同,其结构并未改变。汉语里不同的词序往往代表不同的结构。从这个角度看,倒是可以说汉语的词序比印欧语重要。不过通常说汉语词序重要并非这个意思。
2、虚词
与词序问题类似,似乎暗示印欧语的虚词不太重要。事实正好相反,印欧语里该用虚词的地方不能不用,汉语句子里的虚词倒是常常可以"省略"("意合法"),特别在口语里。如:
(1)买不起别买。(要是买不起就别买。)
(2)没戴眼镜看不见。(因为没戴眼镜,所以看不见。)
口语里连表示结构关系的虚词有时都可以省略。如:
(3)你搁桌上吧。(你搁在桌上吧。)
四、汉语语法的真正特点,主要有两条:
一是汉语词类跟句法成分(句子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
二是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一致。
1、对应关系问题
印欧语里词类和句法成分有种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汉语里这种关系错综复杂。在印欧语这种一一对应关系基础上,汉语中,(1)动词、形容词可以做主宾语;(2)名词可以做定语;(3)形容词可以做谓语和状语;(4)名词在一定条件下可做谓语。(唐按:什么条件下?)
(1)与印欧语中的英语比较:动词和形容词只有通过构词手段或句法手段转化成名词性成分后才能在主宾语位置上出现。如动词,限定形式(finite verb)只能做谓语,要把动词放到主宾语位置上去,必须把它变成不定形式(infinitive)或分词形式(participle)。汉语的动词和形容词无论做谓语或主宾语,都是一个样子。传统汉语语法著作认为主宾语位置上的动词、形容词已经名词化,是用印欧语的眼光来看汉语。就汉语本身的实际情况来看,动词和形容词既能做谓语,又能做主宾语。做主宾语的时候,还是动词、形容词,并没有改变性质。这是汉语区别于印欧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说它重要,因为这不但影响到对整个词类问题的看法,还关系到对句法结构的看法。
(2)印欧语中经常由形容词修饰名词,有些语言中由形容词专职修饰名词。名词只有加上形容词后缀转化成形容词后才能做定语。汉语中名词无论做主宾语还是定语都是一个形式。特别是名词修饰名词十分自由。只要意义配搭得拢,可以直接粘合在一起组成偏正结构,甚至把一连串名词叠加在一起组成复杂的偏正结构,如:我国南方各省丘陵地区粮食产量概况
(3)汉语形容词能够跟主、谓、宾、补、定、状语各种句法成分对应,功能最为广泛。印欧语里,做状语的只能是副词。早先的汉语语法用印欧语的眼光来看汉语,认为做主宾语是名词的专利,做定语是形容词的专利,做状语是副词的专利。这种看法为过去的汉语语法体系带来两方面的后果:一是为了弥缝矛盾,不得不建立一种对汉语来说完全没有必要的"词类转化"的说法,二是由于百分之八九十的动词和形容词可以做主宾语,能够做定语的名词百分比更高,这就等于说绝大部分实词的词类都可以转化,因此只能得出"词无定类"的结论。这都是受了印欧语语法观念的束缚,看不见汉语自己的特点,不知道汉语的名词、动词、形容词都是"多功能"的,不像印欧语那样,一种词类只跟一种句法成分对应。
2、句子和词组构造原则一致
印欧语里句子的构造跟词组的构造不同。如英语,句子(sentence)的谓语部分必须有一个由限定式动词(finite verb)充任的主要动词(main verb)。词组(phrase)里是不允许有限定式动词的,词组里要是有动词的话,只能是不定形式(infinitive)或分词形式(participle),不能是限定形式。句子中的子句(clause)也跟独立的句子一样,也由限定式动词担任谓语。总之,句子和子句是一套构造原则,词组是另一套构造原则。如:
Eg1: He flies a plane.(他开飞机。)
Eg2: To fly a plane is easy.(开飞机容易。)
Eg3: Flying a plane is easy.(同上)
在Eg1里,flies在谓语位置上用的是限定形式。在Eg2和Eg3里to fly a plane和flying a plane在主语位置上,分别用不定形式和分词形式。
汉语的情形则不同。动词和动词结构不管在哪里出现,形式完全一样。如上三例中的"开飞机"。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构造原则的一致性还特别表现在"主谓结构"上。汉语的主谓结构独立时相当于英语的句子,不独立时相当于英语的子句。按英语语法的观点来看,它是和词组相对立的东西。汉语的主谓结构实际上也是一种词组,跟其它类型的词组地位完全平等,它可以独立成句,也可以做句法成分。
主谓结构可以做谓语是汉语语法一个明显的特点,现代汉语、古汉语、汉藏语系的其他一些语言中都有这种格式。这种格式是汉语中最常见最重要的句式之一,应该看成是正好跟"主-动-宾"相匹配的基本句式。
由于"宾语提前"的说法没有根据,过去认为是宾语提前的SOV(我羊肉不吃)和OSV(羊肉我不吃)两类格式都应该解释为"主谓结构做谓语的SSV"。既然SOV和OSV都不存在,所以跟SVO相匹配的只能是SSV了。
3、造成这两个特点的根源都在于:汉语词类没有形式标记。
英语的动词和形容词放到主宾语位置上时,要么加上名词后缀-ness,-ation,-ment,-ity之类使之转化成名词,要么把动词变成不定式或分词形式。汉语词类没有这种形式标记,不管放在什么语法位置上,形式都一样,这就造成了词类多功能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汉语没有限定形式与非限定形式(不定形式和分词形式)的对立,这就造成了词组和句子构造上的一致性。
因此,汉语语法最根本的特点是缺乏形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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