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买商铺要交哪些税
1、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根据《条例》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根据《条例》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2、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财产租赁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方法应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的具体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制定的配套税税暂行条例。由国务院于1986年9月15日发布,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1年1月8日根据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1、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根据《条例》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根据《条例》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2、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财产租赁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方法应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的具体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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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满五5年,需缴纳交易过户费:5元/平方米;营业税及其他附加费:总额的5.6%;个人所得税,差额20%;土地税,3%;契税为成交价的4%。
3、在商铺税收方面,买入较简单,主要是买入合同金额的3%契税和0.05%的合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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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根据《条例》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根据《条例》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2、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财产租赁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方法应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的具体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