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代美国中立法的实施结果如何?
2019-02-03 · 致力于图书出版、影视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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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的政局动荡不已,欧洲的德、意和亚洲的日本两个战争策源地已经形成。英法力图保持自己的既得利益,对德意侵略采取绥靖政策。美国为避免卷入欧洲冲突,在处理欧洲问题上也采取了中立政策。1935年8月,意大利侵略埃塞俄比亚前夕,美国总统罗斯福签署了参议员皮特曼提出并经两院通过的中立法案。法案规定:“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中间,发生战争或战争在进行之中,总统应宣布此项事实。宣布以后凡由美国或其属地之任何地点把武器、弹药及军事装备输往交战国,或远至任何交战国所利用之任何中立国港口者,均为违法。”并宣布禁止美周船向交战国运送军火,不保护乘坐交战国轮船旅行的美国人。这是一个强制性的严格的中立法,限期为6个月。1935年10月3日,意大利发动了侵略埃塞俄比亚的战争。10月5日罗斯福援引中立法,宣布对意大利和埃塞俄比亚实行军火禁运。但事实上美国仍向意大利输出原料和战略物资,并拒绝参加国联对意的经济制裁。该年11月美国对意大利的石油出口等于平时的3倍。对意属东非的石油出口高达平时的6倍。1936年2月第一个中立法到期后,美国国会于2月20日通过了第二个中立法,规定禁止向交战国提供贷款,并授予总统裁断权得以将军火禁运扩大到新参加战争的其他国家。如果美洲国家同一个非美洲国家发生战争时,美国则不执行中立法。1937年5日第二个中立法到期,罗斯福又签署了一项永久性的中立法。该法授权总统决定从何时起已存在战争状态,或一个国家的内战是否威胁世界和平。如总统发现这种战争或内战存在,就应立即禁止向交战国输出武器、军火和信贷。此外法案加进了一个有效期为两年的“现购自运”新条款,凡运往交战国的美国货不得由美国船只运输,另一方面交戏国必须支付现金或不超过90天的短期信贷。这个法案助长了法西斯的侵略扩张。它可使英法在战时利用海军优势获得武器和其他物资供应,又可使美国通过出售军火获取巨额利润而不承担风险。但对于被侵略国家的人民来说,则是十分不利的。美国30年代中立法既是孤立主义的产物,又是对法西斯侵略势力采取绥靖政策的体现。它以中立为名行纵容侵略之实,结果不仅无助于美国脱离战争,反而损害了美国的切身利益,最后美国自己也落入了战争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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