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现呼吁理智追星:互联网时代的粉丝文化,是一种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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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ken007
2019-09-13 · TA获得超过1.1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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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需要辩证的问题。粉丝不但是消费者,还是文化的创造者,比如粉丝为偶像制作视频和文字作品;珍妮.史特格认为,粉丝见爱好带入日常生活中,“粉丝”的生活是围绕偶像而建构的,比如房间里挂满偶像的照片;粉丝团体还建立了一个另类的社会群体,比如为偶像疯狂做公益的社会群体。时下的大众文化市场,但凡受到热烈追捧的偶像明星都会派生出一连串绵长的产品联动效应,媒介的市场化运作不仅拉长了传播过程的外延,更丰富了人们消费偶像的方式。

在偶像崇拜情结的利诱下,当下的“粉丝”陷入了消费主义的泥潭,把购买与明星相关的产品作为传播互动的一种方式,在这种消费想象中,大众媒介向“粉丝”提出一个类似于“数学极限”的命题:你可以通过不断消费与偶像相关的一切产品以拉近与偶像的距离。“粉丝”沉湎于消费所带来的快感中,乐此不疲地体验那些虚无缥缈的所谓零距离偶像接触,成了明星经济不自觉的牺牲品。在追星过程中,粉丝得以宣泄自身的情感并暂时忘却了现实生活中的压抑和苦闷。

与此同时,为了印证自我的审美喜欢与品味,寻求志趣相投者,分享追星的感受,并通过彼此之间的交流互动建立情感信任,确立身份认同,形成一个亚文化体系。容易形成群体极化根据匿名性原理,集合行为是他们淹没在人群中,处于一种没有社会约束力的“匿名状态”这种状态是他们失去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控制能力,在一种法不责众的心理支配下做出种种宣泄本能冲动的行为。

因此我们呼吁理性追星。

匿名用户
201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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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文化研究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随后迅速成为媒介文化研究的新热点。三十年来,粉丝文化研究经历了三次浪潮,并且呈现出两种研究偏向:将粉丝视为非理性的病态人群,或是赞扬粉丝通过主动性和创造力抵抗主流意识形态。进入21世纪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普及和大众媒介文化的高度发达为粉丝文化带来了不小的变化,粉丝群体规模空前扩大的同时,其活动也更为频繁,更具有组织性和目的性。针对这些新发展,学者将粉丝视为网络社区成员、狂热消费者或免费劳工,从不同路径更为深入地探究粉丝文化。
20世纪90年代,以香港“四大天王”为代表的港台歌星红透大江南北,也随即在中国内地掀起了一股追星狂潮,“追星族”这个以学生为主的群体开始走入了人们的视线。2005年,湖南卫视《超级女声》火爆荧屏,缔造了中国电视史上的许多奇迹,“粉丝”这一词汇逐渐开始为人所知。其后,伴随着媒体产业的发达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普及,粉丝群体更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与高调姿态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商家看中粉丝的消费能力,制作者看重粉丝的意义,学者则关注粉丝的产生及他们的活动这一传播现象。
粉丝是fans的音译,是一种比较通俗的称谓,有学者更倾向于将fans意译为迷。在西方,关于粉丝和粉丝文化的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末已经兴起,并且迅速成为媒介文化研究的热点。其中,1992年美国文化学者詹金斯发表了著作《文本的盗猎者:电视粉丝与参与式文化》,对《星际迷航》系列科幻剧的粉丝进行了深入研究,被认为是粉丝研究的经典奠基之作。但这一研究领域在我国的发展历史还比较短,中国内地最早的粉丝研究成果是在2006年才出现在新闻传播学类的学术期刊上;至2009年,才出版了第一部比较系统地介绍国外粉丝研究理论的论文译集,即由陶东风教授主编的《粉丝文化读本》。此研究旨在回顾粉丝研究三十余年简要历史的基础上,梳理当下国内外粉丝研究的主要趋势。
一、粉丝的界定
“每个人都知道粉丝是什么,但是在涉及粉丝文化和涵盖狂热崇拜媒体问题的学术研究中,读者可能仍然期望一个理论化的粉丝的定义”。经过三十年左右的发展,诸多学者从政治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精神分析学、文化人类学等不同的理论角度对粉丝进行了深入研究,粉丝研究取得了许多开创性成果,但究竟什么是粉丝,目前学术界尚未有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尤其是当下互联网发展,更使得界定粉丝成为难题,因为可能存在非正式的粉丝以及专注的粉丝,前者表现得更像消费者,他们阅读文章及搜索图像;后者则更进一步,他们创作文章及创造图像。尽管如此,还是能从一些学者给出的定义中勾勒出粉丝的形象。
牛津词典将粉丝定义为“对特定的人或事物有强烈的兴趣或赞赏的人”。桑德沃斯认为粉丝是“所有与文化文本及对象形成持续有意义的情感关系的消费者和用户”,他们“有规律地、情绪性地投入一个叙事或文本”。寇帕则指出,狂热电视节目“发展了大量的、专注的追随者,他们即使在这些文化文本不再播出之后也继续参与,并且以创造性的方式回应源文本”。从这几个定义中不难看出,“规律的”“持续的”“情绪”和“情感”投入文本是粉丝的一个重要表现。
詹金斯认为,仅仅“迷恋、仰慕或崇拜”还不足以指明粉丝的特征,粉丝不仅是特定节目的固定观众,还会将这种收视行为转译为一些类型的文化活动,他们和朋友分享关于节目内容的想法与感受,甚至加入讨论共同话题的社区。这种界定强调了粉丝的主动性与分享性。
此外,“过度性”也是界定粉丝的一个关键词。台湾学者简妙如认为,“过度”正是粉丝的特质,在某段时间内,当阅听人为特定文本所吸引,并对该文本有一定程度的认同与涉入时,就有可能成为粉丝。尽管学界曾将粉丝的这种“过度”表现视作病态的和危险的;但费斯克明确指出:粉丝和其他不太过分的大众读者的差别只是程度上而非性质上的差别。
诚如英国学者希尔斯所说,粉丝并非一个可以简单予以分析的事物,它总是具有表演性,它是人们所宣称(或否认)的认同,同时它也表现文化活动。
二、粉丝文化研究简史
1.粉丝文化研究的三次浪潮
根据格雷、桑德沃斯和哈林顿的观点,粉丝研究可以大致区分为三种:“粉丝是美好的”、“粉丝文化与社会阶层”以及“粉都与现代性”。这也分别代表了粉丝研究兴起以来所经历的三个研究浪潮。
在第一次粉丝文化研究浪潮中,学者们从德赛都关于“策略”和“战略”的区分中得到灵感,将大众媒体的消费视作权力斗争的场所,重点关注了粉丝的主动性。他们欣喜地发现粉丝能通过解读文本、转化文本和批判文本来颠覆社会不平等地体制关系,反抗主流意识形态。总的来说,在这一研究阶段,粉丝被认为是具有“抵抗性”和“颠覆性”的“积极受众”。然而,有学者批评了这一阶段的研究过度吹捧了粉丝的“权力”。
20世纪90年代中期,粉丝文化研究进入第二次浪潮。学者们对于粉丝的乐观看法逐渐消退,他们不再简单地把粉都视作赋权的工具,而是让粉丝回到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大背景下,从一个更综合的角度去考察粉丝活动,从而强调粉丝和亚文化对社会、文化等级的复制,“粉丝对象的选择和粉丝消费的实践,是通过作为我们社会、文化和经济资本的反映和进一步表现的惯习来结构的”。然而,尽管这一阶段的研究有效地证明了粉都不是文化自主和抵抗的先锋空间,却极少关注粉丝作为个人在文化消费过程中的动机和愉悦。
因此,在粉丝文化研究的第三次浪潮中,学者们开始回答粉丝的动机以及粉丝活动中的快感等问题。他们不仅将粉丝视作研究对象,更将粉丝当作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粉丝消费的微观层面,研究探索了粉丝之间的关系”;“在宏观层面上,对粉丝的研究认为粉丝的阅读、品味和实践与更广泛的社会结构相关联,但将概念上的重点从霸权和阶级问题扩展到了我们时代全面的社会、文化和经济转型,包括全球与地方之间的辩证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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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成化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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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互联网时代的粉丝文化绝对不是一种毒药,是要理性地看待,因为往往在粉丝中有几有几个极端的,还给人们造成了很不好的印象。因此我觉得像李现所说的理智追星的话就更加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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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yuk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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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不能以偏概全。明星的走红,是因为他的作品得到大众粉丝的认可,喜爱。然而,喜爱的人里也会存在偏激执拗三观不正的人,这样的人通常称为脑残粉,私生饭,他们的行为本身已经偏离了正常喜欢崇拜明星的偶像的范畴,更不能等同于真正的粉丝后援行为,所以不能用小部分人去定义全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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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知西北
2019-09-13 · TA获得超过6569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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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这样的毒瘤粉丝也只是一部分而已,大部分还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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