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2019-04-10 · 致力于图书出版、影视IP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方式大致上可分为以下两种:
骚扰、刺探或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实施这种侵害方式的行为人通常本不掌握他人的隐私,但因其积极行为使他人的隐私权受到侵害。例如,某人将房屋盖得很高,借以窥探邻人家里的一切活动。又如,私自开拆他人信件,用望远镜刺探他人的活动等。这些行为的行为人了解他人的隐私本身就是非法的,不论其以后是否泄露他所掌握的他人的秘密,取得秘密的行为本身就为侵害隐私权。
泄露因业务、职务关系掌握的他人的秘密这种侵害行为的行为人掌握他人的隐私本身具有合法性,只是因将该秘密泄露而构成侵权。例如,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档案管理员等因职务而了解他人的隐私,医生、律师等因业务了解他人的隐私,如果不经本人同意,将自己合法了解或掌握的他人秘密泄露出去,就构成侵犯隐私权。
应当指出,这里所指的秘密是本人不愿公开的个人生活的事实。既不以其公开是否有损本人的名誉为标准,也不以该事实是否有人知道为标准。即使该事实已为特定范围的人所知悉,如本人不愿公开也不得公开。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主观上多有故意和过失,但构成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不以过失或故意为要件。行为人所宣扬的隐私都是真实的事实,这是侵害隐私权的一个重要特征。传播的侵害名誉权的事实大多是虚假的,也有少数是真实的。
2019-12-16 · 法律快车,你身边的法律专家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二、隐私权的特征
(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的秘密(实际上即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不具有隐私所具有的有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本质属性。
(2)隐私权的客体包括个人活动、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
(3)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根据隐私权的特征,就目前国内外学者的通说,隐私权有以下四项权利:
(1)隐私隐瞒权。隐私隐瞒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瞒,不为人所知的权利。
(2)隐私利用权。隐私利用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隐私权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
(3)隐私维护权。隐私维护权是指隐私权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权所享有是维护其不可侵犯性,在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寻求公力与私力救济。
(4)隐私支配权。隐私支配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其隐私,以从事各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如利用个人的生活情报资料撰写自传、利用自身形象或形体供绘画或摄影的需要等。对这些活动不能非法予以干涉,但隐私的利用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利不得滥用。例如利用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制作淫秽物品,即应认定为非法利用隐私,从而构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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