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一审高院驳回,说事实不清,二审还是维持原判,请问再上诉,高院会直接判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双方的上诉请求都被驳回属于正常情况。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都不服的,都有权上诉,双方当事人互为上诉纯碰知人和被上诉人。而在二审法院审理后,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就会判决驳回双方当事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做消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吵册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都不服的,都有权上诉,双方当事人互为上诉纯碰知人和被上诉人。而在二审法院审理后,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就会判决驳回双方当事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做消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吵册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687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南昌湖上倒影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武汉草原风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杭州雪花飘飘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