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问题?急
婚后有了宝宝,自己带孩子,儿子三岁时,发现老公在外面又嫖又赌,(因为女人和债主找上门家里人才知道),因孩子太小终没有狠下心离婚,可是至今孩子五岁,丈夫虽有收敛但仍嫖赌,现...
婚后有了宝宝,自己带孩子,儿子三岁时,发现老公在外面又嫖又赌,(因为女人和债主找上门家里人才知道),因孩子太小终没有狠下心离婚,可是至今孩子五岁,丈夫虽有收敛但仍嫖赌,现想离婚,可是彼此只有一辆车算共同财产,其余的都是赌博的债务(我并不知情),房子是孩子爷爷的名子,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如果法院审理是不是我最多只能得到这辆车?可是我和孩子就没地方住了?
希望律师从专业的角度给予意见和帮助!谢谢 展开
希望律师从专业的角度给予意见和帮助!谢谢 展开
3个回答
展开全部
夫妻在没有离婚前也就是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前,你们的负债是属于共同债务,那么你就是有义务为丈夫偿还赌债的,《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所谓生活性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因共同生活的需要而引起的债务,包括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医疗疾病、建造房屋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应由双方负担的债务.所谓经营性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十三条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二项第三款规定: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显然你丈夫用于赌博的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但是必须有相关证据的支持,而你对此负有举证责任。所以你要掌握你们的债务为你丈夫的赌博债务,最好也掌握他嫖的证据,有利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也就是说,在约定财产制的情况下,夫妻间的财产约定也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尽管你对前夫的债权人并不认识,但是却有共同清偿债务的责任。而且你们好像也没有约定财产各归自己所有,所以要是欠钱的人起诉你们的话。对你很不利,你要掌握好是赌债的证据。对于房子,要是结婚后你们与孩子爷爷约定为夫妻的财产,即使证上是孩子爷爷的名字,房子也属于夫妻财产,但必须有书面证据,如果没有,那么属于孩子爷爷个人财产,你们无权分割。关于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分割,男方有过错的,你可以多分,这也要建立在你掌握证据的前提下,没有证据的话分割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就夫妻双方的经济情况等等。关于孩子,会依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宗旨来判定抚养权,即,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你们夫妻双方文化水平等等,孩子在哺乳期都会判给母亲。
展开全部
无论怎么说。首先,你要给你的孩子要到抚养费。没有地方住可以回娘家啊!其他的都是次要的。。。。。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房子是男方婚前就有,还是婚后孩子的爷爷赠与的或者是双方出资购买?
如果是后者,就应该共同财产。
法院审理的话,你们的共同财产有车,房内物品。而赌债,属于他的个人债务(实际上赌债根本不算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你没义务帮他还,也不会分担。
另,如果你能提供他欠赌债的证据,那么,你可以申请法院多分割你些。
如果房子是共同财产,而你如果真的无处可住,那么,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你,而你经济补偿对方。
如果是后者,就应该共同财产。
法院审理的话,你们的共同财产有车,房内物品。而赌债,属于他的个人债务(实际上赌债根本不算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你没义务帮他还,也不会分担。
另,如果你能提供他欠赌债的证据,那么,你可以申请法院多分割你些。
如果房子是共同财产,而你如果真的无处可住,那么,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你,而你经济补偿对方。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