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1990年当兵的,1992年复员兵,复员后一直没有去安置办报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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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70年代老军人回答战友: 对于战友“1990年当兵的,1992年复员兵,复员后一直没有去安置办报到”,对于类似情况国家是作“当地人民政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的;其次就是不知道战友的户籍是怎么到派出所办理的(户籍办理须有退役军人报到后,有原户籍地县市区级民政局开立户籍恢复介绍信的);
由于战友首扒稿复员后一直没有去安置办报到的原因,就会把自己从军档案不能缴入原民政局、现退役军人事务局档案长期保存以及没有自己从军经历,而致这几年不能成为国家优抚对象,也不可以去退役军人事务部组织的“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网页链接、“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网页链接等相关退役军人荣誉的事务中,更在以后不能得到国家《退役者孝军人保障法》、法律保护;更此饥不能享受退役军人事务部发放全国性《退役军人优待证》网页链接,享受各种优待待遇的利益!
所以战友必须立即去户籍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咨询和沟通,争取得到自己退役军人的各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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