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晋江学校专项招聘56名编内教师报名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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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8 · 学员的事就是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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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晋江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内新任教师56人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晋江市教育局和清华附中共同组织,由清华附中负责考试具体实施工作。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27日前,登陆清华附中网站进入“人才招聘”栏目,点击“晋江地区招聘”进行在线填写简历,申请报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
2.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2)请在备注里填写个人微信号。
(3)线上报名一经提交,无法更改,请提交前核对所填信息无误,并保证填写信息真实。
(4)建议使用WINDOWS系统,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二)网上初审和简历筛选
在网上报名期间,由招聘组织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和简历筛选,进入资格复审和考察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符合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于笔试开考前6月 22日-6月29日上班时间至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晋江市南山路112号)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另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0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0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三)线上笔试及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的报考人员将参加线上笔试及面试。由于疫情原因,采取线上笔试及面试模式。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工作人员会在规定时间通知应聘者笔试及面试内容,请收到通知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准备,在此期间请确保手机及网络畅通。
(四)线上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对象:
心理测试对象为进入面试人选。
2.心理测试形式:
采用线上心理测试系统进行,工作人员将包括用户名、密码等具体信息告知待测人员,待测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上线完成测试。
(五)确定资格复审名单
综合成绩分别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40%、60%权重计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心理测试作为参考。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及排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及时在晋江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因报考人员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体检人选空缺的,根据空缺数在该岗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体检、公示、聘用及后续办理手续等相关事宜
1.体检。经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属于在职人员的,应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公示及聘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由晋江市教育局和清华附中共同组织,由清华附中负责考试具体实施工作。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27日前,登陆清华附中网站进入“人才招聘”栏目,点击“晋江地区招聘”进行在线填写简历,申请报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
2.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2)请在备注里填写个人微信号。
(3)线上报名一经提交,无法更改,请提交前核对所填信息无误,并保证填写信息真实。
(4)建议使用WINDOWS系统,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二)网上初审和简历筛选
在网上报名期间,由招聘组织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和简历筛选,进入资格复审和考察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符合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于笔试开考前6月 22日-6月29日上班时间至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晋江市南山路112号)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另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0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0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三)线上笔试及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的报考人员将参加线上笔试及面试。由于疫情原因,采取线上笔试及面试模式。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工作人员会在规定时间通知应聘者笔试及面试内容,请收到通知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准备,在此期间请确保手机及网络畅通。
(四)线上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对象:
心理测试对象为进入面试人选。
2.心理测试形式:
采用线上心理测试系统进行,工作人员将包括用户名、密码等具体信息告知待测人员,待测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上线完成测试。
(五)确定资格复审名单
综合成绩分别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40%、60%权重计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心理测试作为参考。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及排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及时在晋江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因报考人员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体检人选空缺的,根据空缺数在该岗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体检、公示、聘用及后续办理手续等相关事宜
1.体检。经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属于在职人员的,应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公示及聘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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