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社会保险标准
一,2015年7月-2016年6月武汉市单位社会统筹保险标准:
1、武汉市2014年岗平工资为60624/年,月均5052元;社平工资为51979.2年,月均4331.6元。国家政策规定社保缴费基数是以员工的实际工资为基数,缴纳范围上限为社平工资的3倍即300%,底限为社平工资的60%;
2、以上标准按最低缴费基数计算。养老险最低缴纳基数为:岗平工资的60%,即5052*60%=3031.2元);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险最低缴纳基数为:社平工资的60%,即4331.6*60%=2599元;
3,2015年度未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
(1)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为:505.2元,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标准为:3031.2元;
(2)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金额每月为266.90元(含大额医疗保险费7元);
(3)办理退休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因缴费年限不足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因工龄不足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51979元。
二,武汉社保(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比例20%,个人承担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比例8%,个人承担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比例2%,个人承担比例1%
工伤保险:单位承担比例0.5%—2%,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承担比例0.5%,个人不缴费
公积金:单位承担比例8%—12%,个人承担比例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