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水提倡彩礼费1万以内,你觉得这样好吗?
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
首先,彩礼这件事相当于双方父母给子女组成的新家庭的启用资金。这是两个家庭的结合,也是为新婚的夫妻降低生活压力。彩礼本身是没有高低的限制,只是各个家庭根据自身能力决定的,本质上并不是娶媳妇给娘家的钱,因此并不需要上纲上线。
彩礼这些年备受争议的原因有二,一是因为有些粗俗地方所保留的陋习,这些情况多半出现在农村,强制的天价彩礼让家庭负担过重;二是因为有些男人没钱还要说女人物质,把彩礼说成买老婆的费用,激化了因彩礼产生的矛盾。
极少数地区有着天价彩礼的传统,穿金戴银,还有“万紫千红”这样的说法,也就是10000张5元的人民币和1000张100元的人民币,这样的规定会给一些并不富裕的家庭带来负担,也会带来不好的名声。这样的天价彩礼是应该被取缔的,彩礼还是以自身条件为主,不用强制地形成地区陋习。
而有一部分吵着不应该要彩礼的则是一些自私自利的家庭,他们认为要彩礼就是卖女儿,是女方的势利眼和拜金。这都是男人不想奋斗又想娶老婆的说辞,恨不得让女方倒贴给自己做保姆。这样的男人实在应该远离,这样的家庭更不应该选择。
如果实在条件不好,可以少给一些彩礼,而不是强调说不应该给彩礼或者上纲上线的定10000元彩礼。如果觉得这是降低压力,那么不结婚不更是降低压力吗?现在的婚姻法已经大大地不利于女性,很多女性都有了恐婚的想法。这个条例一出,只会让结婚率降低,会让更多的女性不想结婚,更多的男性娶不到老婆。
彩礼这个问题毕竟是一个民俗问题,虽然我们已经进入到现代社会很多年了,然而这个民族很难根除,有时候可能都得借助政府部门的强力手段。比如说最近一段时间,山东沂水县人家就出台了一个政策,就是要简化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