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 中央集权制度
西汉建立后,实行郡国并行制,导致了王国问题的出现,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面临严峻的挑战。为解决王国问题,汉景帝在削藩的基础上,平定西汉七国之乱,收回王国官吏任免权。汉武帝时,又颁布了推恩令及其他举措,解除了王国的威胁。武帝又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终于找到了一种最适合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论基础。从此,封建政治制度的政体基本定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制度得以巩固。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指君主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并通过军政官僚机关管理、控制国家的政体。包括皇帝制、官像政治和中央集权等方面,其基本特征是皇权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皇权不可转让,皇位实行世袭,君尊臣卑等。皇权愈来愈尊,臣民愈来愈卑,是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的总趋势。
扩展资料
中央集权制度的作用:
1、积极作用:
① 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② 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以及救灾行动,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 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2、消极作用:
① 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② 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钳制了思想,压抑了创造力。
③ 助长了官僚作风和贪污腐败之风。
④ 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妨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集权制度
创新:郡国并行制__郡县制
分封制
到了汉武帝时代,在地方上实行推恩令以及增设刺史职位,目的是中央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在中央朝廷内部,实施内朝与外朝,内朝即汉武帝自己从小长大的亲信(卫青就是很著名的一个,少年时是没登基前的汉武帝的马夫),外朝才是由宰相组成的,但是前前后后这些宰相都没有什么好的下场,分设内朝外朝的目的就是强皇权弱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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