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婚前买房,房子在女方一人名下,双方离婚后,男方有权分得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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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来讲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属一方个人财产,但涉及房产的有全款购买或者是分期购买(婚后共同偿还房贷),全款购买的出资时是否均有出资,在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个人出资可以不分;若是分期购买的,涉及到婚后的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则不能完全的属个人婚前财产,男方有权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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