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魏两晋南北朝时期,设立了哪些专门的音乐机构?
乐府,最早是秦代所设立掌管音乐的机构,主要掌管宫廷、巡行、祭祀所用的音乐。至西汉时此机构名称一直被延用。乐府”的兴盛是在汉武帝时期。“乐府”作为宫廷音乐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大规模、大范围地采集民间歌谣,创作、填写歌辞,创作乐曲进行演奏、演唱活动。此外,还研究音乐理论、制造乐器等等。对少数民族地区的音乐以及外域音乐,也加以吸收、利用并进行改编创作。
汉代“乐府”的乐官、乐师,主要是由出身“倡门”的乐人和来自各地的乐人组成,他们都是很有才华、技艺精湛的音乐家。“乐府”中还有许多“师学”(学员),他们以“乐府”中的乐官、乐工为师,接受器乐、声乐等各种演奏、演唱技能的训练,并参与宫廷的各种演出活动。垍头条莱
由于两汉时期,乐府此一机构,整理创作出大量的音乐歌辞。后人又习惯上将这些作品称为汉乐府,并将汉以后依此期间乐谱进行创作的歌词,也泛称为乐府。
至唐朝,由于很多汉乐府的曲谱已秩。白居易、元稹等人又倡导了一场新乐府运动。其实质上就是自创新的乐府(曲谱)咏写时事,这其中有部分是采用汉乐府的名称重新编曲,有部分是采用新的乐府标题进行创作,也得到众多诗人的响应。而这些仿汉乐府进行创作的唐诗,习惯上也将其归入乐府诗。
乐府诗的特点是形式比较自由和多样。
乐府诗形式较为自由,押韵也不像格律诗那样严谨,但在读乐府诗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在很多作品中都有大量的五言或七言诗句,比如《木兰辞》《孔雀东南飞》《陌上桑》等。再加上押韵,我们读起来朗朗上口。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乐府诗是后来格律诗的雏形,也可以说格律诗是从乐府诗发展出来的。包括在格律诗盛行的唐代,很多诗人也爱写乐府诗,比如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杜甫的《兵车行》等。
汉魏南北朝的乐府音乐,主要分三大类:1.相和歌.原为汉代民歌,经乐府整理,加上管弦乐器伴奏,所谓"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因而得名.后来经过发展,又创造一种结构较复杂的歌舞形式,称为"相和大曲",结构分艳,解,趋,乱等部分.
2.清商乐.汉魏相和歌,相和大曲等传至两晋南北朝时,都被保存乐府中.此时,民间又兴起吴歌和西曲.所以就称为"江南吴歌,荆楚西声",总称为清商乐.
3.鼓吹乐.秦汉之际,北狄乐传入中原地区,与汉族民间音乐相结合,渐渐用于朝廷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