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随其父母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革命职业填写,如干部、军人等。
2、地主、富农、贫农出身的农民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则为农民。
3、无论劳动人民家庭出身还是其他家庭出身的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由祖辈或亲戚朋友的经济收入抚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祖辈或亲戚朋友的阶级成分来定。
扩展资料
划分方法
地主、富农出身的农民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为农民。原工商业者子女,在1979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包括插队落户),其家庭出身填资本家或资本家代理人;1979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其家庭出身填干部或工人。家庭出身可采取写实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