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司是什么官?
都司是都指挥使司的简称,属于行省三司之一,明朝地方最高军事领导机构,是明太祖朱元璋为强化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在地方设置的军事机构,类似我国现代的军区。
地方上,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废除行省制度,改由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分掌一省行政、司法、军事,并称“三司”。三司互不统属,各对中央负责。都指挥使司负责管理所辖区内卫所,以及与军事有关的各项事务,是地方平时最高军事领导机构,分别隶属于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并听命于兵部。
都司职位设立的种类
各省都司之外,在边防要地则单设都司,实行军民合一的统治,如辽东都司,治定辽中卫(今辽宁辽阳);大宁都司,治大宁卫 (今内蒙古宁城);万全都司,治宜府卫(今河北宣化)。在边境海疆的陕西、山西、湖广、福建、四川五省的省城之外,增设行都指挥使司,以辅都司之不及。
明朝共置有21个都司、行都司,它们是:浙江都司、辽东都司、山东都司(隶左军都督府)、陕西都司,陕西行都司、四川都司、四川行都司、广西都司、云南都司、贵州都司(隶右军都督府)、河南都司(隶中军都督府)、湖广都司、湖广行都司、福建都司、福建行都司、江西都司、广东都司(隶前军都督府)、大宁都司、万全都司、山西都司、山西行都司(隶后军都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