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因为感动而接受另外一个人吗?
在一起的前提必须是爱情,我不会因为感动就贸然和不爱的人在一起。理由很简单,这不是自己想要的。而且这种自我牺牲的方式对双方都不负责。
当然我也见过这类的情侣表面看来幸福开心,但是当分开单独谈到他们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样选择不只是走错一步,而是生活在煎熬中。
人是感情非常复杂的生物,爱情是不可或缺的经历,也是每个人对于情感追求的最终目标,当你选择了因为感动而和一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慢慢你就会发现,你本以为可以这样过下去,但事实是你不行,你每天要带着爱她(他)的面具对待他(她)自己明明不爱,但是又不得不装着很爱,这本身就是煎熬。
因为感动而接受一个人,其实换一种说法就是日久生情,这种感情,我认为是最为靠谱和最值得珍惜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人互相有了更深的理解,再去接受对方是最明智的选择。
但是这种感情也是最容易在后期出现问题的,因为前期感动过方投入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去成全你,委屈了自己,等到了后期,如果你给他的,没能达到他的预期,或则说你一如既往的跟从前一样对他,那么两个人之间将来会爆发更大的矛盾。
感情这种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处理事情的方法和态度不同,自然也会有不同的结果,总而言之,善待别人的好,严于律己 ,宽以待人。
爱和感动有时是会交织在一起的,爱包括了感动,但是爱不等于感动。爱的基础是动心,有欣赏,有思念,有感动,总想和对方在一起;感动的基础是亏欠,总觉得做得不够,想多做一点,以免心里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