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夫妻婚后生育了一个小孩,请问可不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针对于两婚的夫妻婚后生育了一个小孩,在这种情况之下,究竟能不能够去办独生子女证,也是让很多朋友对此表示非常疑惑的,实际上我们要知道,如果经过批准可以生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家庭孩子年龄在16周岁以内,那么是可以去办理独生子女证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再婚生育的孩子是可以办理相映的独生子女证的,但是一定要符合相映的条件,如果不符合相映的条件,那么也是没有任何办法的,首先就是夫妻再婚之后,生育一个孩子不再生育,并且侄女在16周岁以内,其次,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16周岁的夫妻,上楼之后,只有一个不满16周岁的孩子,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孩子不满16周岁的。
因此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到夫妻再婚之后生育了一个小孩,那么是可以去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之中,一定要满足以上的这些相映的条件,只有满足这些相映的条件,才能够去办理相应的独生子女证,而且基本上只能够有一个小孩,如果多有一个小孩也是不能够去办理的,这些东西是我们一定要知道,也是我们必须要了解的,只有了解到这些东西才能够更好的帮助我们。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明显的知道,当我们再婚之后生育了一个小孩,我们是可以去办理相应的独生子女证的,但是我们一定要满足以上这些条件,只有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够去办理,而且办理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携带好相应的资料。
根据我国现有环境,目前对于独生子女的界定为: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以上情况均符合“独生子女”的条件。若夫妻在之前的婚姻中均未生育子女,再婚后生育一子或一女且计划今后不再生育的,该子女即为独生子女。
现在国家开放了三胎政策,鼓励大家生育三胎,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相应的福利政策也会跟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