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生病医药费儿子和女儿怎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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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法律层面来讲,儿子和女儿的义务都是一样的,父母生病医药费应该均分,各自承担自己的部分;
2、但是对于大家庭来说,一般现实生活中家庭和睦的话,都是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兄弟姐妹之间也不会计较,毕竟在亲情和父母的健康面前,钱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3、父母生病出不出钱全凭自愿,但是父母有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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