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位顺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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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学位分为学士(初级学位)、硕士(第二级学位)、博士(通常是最高一级学位)以及名誉博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授予某一领域做出突出成就贡献的个人一种荣誉称号)。
一、初级学位
学士
通常由高等学校授予大学本科毕业生。
二、第二级学位
硕士
通常在获得最初一级学士学位后,再修读1~3年方可获得。中国学位条例把硕士列为独立的一级学位,既要求读课程,又要求作论文。
三、最高一级学位
博士
通常是最高一级学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博士学位的条件是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者,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学术水平,即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者。
名誉博士
是经过国家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授予某一领域做出突出成就贡献的个人一种荣誉称号。我国的名誉博士学位,一般也按我国对应的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授予。获得这个称号不需要考试,不需要到学校进修,也无需发表文章论文之类,只要这所大学承认你达到他们的条件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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