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人才分类
无锡市人才分类标准
一、A类人才认定标准
诺奖得主一般不超过75周岁,院士一般不超过70周岁,其他人才一般不超过65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无
锡市A类人才:
1、 A1 类: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
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2、A2类: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member”或“fellow”,统一翻译为“院士”)。
3、 A3 类: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科普利奖章、
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等获得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顶尖人才、江苏省顶尖人才、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顶尖人才团队带头人、在锡高校顶尖型高层次人才。
二、B类人才认定标准
一般不超过55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无锡市B类人才,其中:
1、 B1 类: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创业类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2、 B2 类: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才(非创业类),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近 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 2 位)、二等奖(首位)或中国专利金奖(前 2位,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江苏省“333”人才计划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双创计划”创业类人才、双创团队带头人;在锡高校领军型高层次人才。
3、 B3 类:江苏省“双创计划”创新类人才、江苏技能大奖获得者、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在锡高校骨干型高层次人才。
三、C类人才认定标准
一般不超过50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无锡市C类人才:
1、 C1 类: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等市级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团队带头人。
2、 C2 类: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创新领军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端会计人才、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
3、 C3 类:江苏省“科技企业家”,江苏省“双创博士”。
四、D 类人才认定标准
一般不超过45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无锡市D类人才:
1、D1类:江苏省“333”人才计划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乡土人才“三带”名人、“三带”能手。无锡市有突出贡献专家。
2、D2类:获得博士学位、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后在锡累计工作满5年的人才,获得硕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后在锡累计工作满8年的人才,取得学士学位后在锡累计工作满10年的人才,以缴纳社保或个税为准。
3、D3类:我市“锡引”工程支持的优秀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