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内容简短是什么?
创建文明城市内容简短如下:
1、文明行为
(1)公共场所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2)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3)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赛场、景区、公园、广场、主要街道、机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文明有序。
2、文明交通
(1)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人行横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候船)、依次上下车(船)。
(3)建成区万车死亡率达到国家畅通工程评价标准。
3、友善礼让
(1)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2)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4、公益活动
(1)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捐献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
(2)设计开展网络公益活动。
5、见义勇为
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
相关说明
全国文明城市申报条件:
1、获得并保持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2、在连续两年的申报前,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3、在宣言发布前12个月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没有严重违反纪律或者犯罪行为。
4、在申报前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有国家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
5、申报前完成国务院下发的节能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