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谁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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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
一、会期:会期一般在15天左右。
二、参会人数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要求三分之二的代表出席,才能举行。
三、会议内容:
1.会议举行前。举行新闻发布,向中外新闻媒体介绍会议的有关情况。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召开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和关于会议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主席团主持全国人大会议。
2.会议期间。举行若干次记者招待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以及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回答中外记者感兴趣的问题。召开若干次大会全体会议,审议有关报告和议案,代表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审议的事项充分发表意见,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四、会议的主要任务:
1.听取有关报告。
2.听取有关议案的说明。
3.对各项报告和议案进行表决,作出决定。
4.如有人事事项,还要依法选举或决定任命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等。
以上内容参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怎样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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