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考定向生录取规则
西安中考定向生录取规则如下:
一、全市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城六区与五区二县同步录取。
1、城六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区县配合。
国际港务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等开发区所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开发区和原所属行政区共同组织实施,开发区承担主体责任,原所属行政区承担相关责任;
开发区所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仍然随原所属行政区进行,开发区教育局参与组织;招生录取安全维稳工作由各开发区负责,原所属行政区配合。
2、五区二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在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各区县组织录取,并与城六区同时进行。五区二县的录取方案于7月15日前上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批。各区县录取结果按时上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批。
3、所有学校招生录取等工作必须通过西安市中招录取网络平台。
西安市高新第二高级中学、西安市航天城第一中学纳入城六区和长安区统一招生,其在城六区招生录取纳入雁塔区管理。
西安市航天城第二中学纳入城六区和长安区统一招生,招生录取工作由长安区教育局牵头管理,雁塔区、航天基地教育局参与组织。西安市创新港中学招生工作纳入西安市城六区统一招生,其在城六区招生录取纳入未央区管理。
五区二县在城六区招生的省级示范高中、民办学校(长安第一民办中学、陕西实验高级中学、西安蓝田工业园高级中学、西安南开高级中学)纳入城六区统一招生平台。
4、长安大学附属中学,长安区第九中学等2所学校2022年暂停招生。
二、录取工作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本人志愿。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维度;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考查)、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
1、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6个维度和学业评价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2、综合素质评价6个维度中任意2项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试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具备省级标准化高中(包括省级示范高中)和重点职业高中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