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半个月辞职,老板不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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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拒不批准的,劳动者可以请工会的组织出面调解,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后,劳动者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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