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为什么要一个月冷静期
法律分析:因为怕夫妻双方冲动离婚然后反悔。该条款规定是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在协议离婚的基础之上给予夫妻双方三十日内的冷静期间。该条规定制定的背景,是立法者系基于当前社会离婚率过高的考虑。很多情况下,夫妻之间的离婚并不是由于家庭生活中夫妻之间存在过多、过深的矛盾所引起的,而是由于夫妻间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小事,在夫妻双方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而发生口角争执而冲动要求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一)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三)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设置一个月冷静期,主要是为了保护婚姻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以下是一些设置冷静期的考虑:
避免冲动行为:有些夫妻可能在冲动或情绪化的状态下做出离婚的决定,冷静期能够给予双方足够的时间来平复情绪,理性思考是否真的需要解除婚姻关系。
保障家庭完整: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保障家庭完整对子女的成长和社会的稳定都至关重要。冷静期可以让双方有时间考虑离婚对孩子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影响。
促进和解:一个月的时间可能为夫妻双方提供机会,通过沟通和调解解决矛盾,使婚姻关系得以修复。
法律程序需要:离婚不仅是夫妻双方私事,还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冷静期可以让双方有更多时间准备相关事宜,确保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
社会效果:通过设置冷静期,减少轻率离婚现象,有利于维护社会道德风尚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稳定。
需要注意的是,冷静期的设置并不是为了增加离婚的难度,而是为了确保双方能够更加慎重地对待离婚这一重要决定。当然,对于那些确实存在家庭暴力、虐待等特殊情况,法律规定可以通过相应程序不受冷静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