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3次费改详细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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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第三次费改就是保费高低“你”说了算,简单来讲,商业险之前曾经改过两次,都是关于费率的,现在即将施行第三次了,本次费改的核心就是:让车险费率更具公平性,实现费率高低与风险状况精确匹配,让低风险的车主们享受更低的费率,同样,高风险的车主们也会“享受”更高费率。借助这个杠杆,激励更多的投保人提高安全驾驶意识,减少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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